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
为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提高交通参与者诚信意识,营造良好出行环境,提升全社会信用水平,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民用航空局、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7〕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要结合春运期间出行失信行为多发的关键时期,加强信用宣传,谋划开展信用记录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构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长效机制。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