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唐山至廊坊高速公路唐山段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18〕448号)收悉。省政府同意唐山至廊坊高速公路唐山段建成后,设置津冀界丰南临时主线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为2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