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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地址变更的公告

2019-07-11 09:10:19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于7月16日正式启动运行。按照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4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步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理。

一、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股权出质登记;

三、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

四、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核准登记;

五、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六、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七、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八、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九、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十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十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批;

十三、食品(含保健品)生产许可;

十四、保健食品广告审批;

自7月16日起,以上事项的办理地址变更为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处室、省局东院注册大厅、原质监局审查中心业务大厅等不再受理以上政务服务事项。

因地址变更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66635333   66635233

特此公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8日

责任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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