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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完成地方志“两全目标”任务的通知

2019-08-23 09:08:19
来源:河北省政府办公厅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精神,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我省地方志“两全目标”任务(即到2020年,完成第二轮地方志书规划任务,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全部出版;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站位。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完成地方志“两全目标”任务,是国务院规定的各级政府法定职责,是当前全国地方志工作的刚性任务,是推动河北省地方志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县(市、区)政府要增强做好地方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完成“两全目标”的重要性,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加大保障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两全目标”任务。

  二、明确任务目标。河北省规划出版第二轮市、县两级地方志书155部,地方综合年鉴179部,截至目前,尚有19部地方志书未出版,71个县(市、区)未实现地方综合年鉴公开出版。目前距2020年底仅有不到一年半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有关市、县(市、区)要抓紧完成第二轮19部地方志书编纂出版的扫尾工作,同时谋划制定年鉴编纂工作方案,提前完成篇目设计,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启动2020年卷年鉴编纂工作,确保全省179部市、县年鉴于2020年底前公开出版。

  三、强化工作保障。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各级政府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同经济发展相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地方志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各市、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地方志编纂保障工作,将志鉴出版费、印刷费、制图费等必需经费列入2020年财政经费预算,采取专兼职结合、加强培训等方式促进志鉴编纂工作,推动全省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尚未出版综合志书的市、县(市、区)一览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21日

附件.pdf


责任编辑:刘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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