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津汕高速公路增设南大港收费站的请示》(冀交公〔2022〕416号)收悉。省政府同意津汕高速公路增设南大港匝道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停止收费期限与津汕高速公路一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