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京承高速增设承德南收费站的请示》(冀交公〔2023〕250号)收悉。省政府同意京承高速增设承德南匝道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收费期限与京承高速一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