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对唐山港口岸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24#泊位对外开放验收的请示》(唐政呈〔2024〕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组织驻冀各查验机构及省交通运输厅对唐山港口岸京唐港区23号、24号多用途泊位对外开放进行验收,同意自2024年6月24日起对外开放。
二、你市要组织有关单位加强港区安全和防污染工作,制定完善口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确保码头泊位开放后安全畅通。驻冀各查验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通关作业,支持和保障企业的生产运营。
三、你市和口岸系统各部门要持续推进优化唐山港口岸营商环境,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果,降低进出口环节费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驻冀各查验机构和省交通运输厅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港口经营许可事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疫情疫病防控措施,切实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码头泊位安全生产作业。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