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绿化委员会,省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大规模义务植树活动,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工作,特做如下通知。
一、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舆论氛围
各地、各部门(系统)要紧紧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再造三个塞罕坝’建设,实施太行山、燕山绿化攻坚,搞好冬奥会绿化工程,打造一批环首都森林公园,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到2021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6%以上”的目标要求,结合3.12植树节、森林日、防止荒漠化和干旱日、世界湿地日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采取开设专栏、配发评论、策划活动、公益广告等有效措施,大力宣传义务植树活动的全民性、公益性、义务性和法定性,不断增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尽责意识。要加大对近年来国土绿化取得的新成就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着力提高典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扩大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做到义务植树活动深入人心,义务植树规定家喻户晓,把全省人民“盼生态”、“要生态”的强烈愿望转化为共建共享绿色的实际行动,增加城乡绿量,改善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在生机盎然的绿水青山中持续追求并享有幸福。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绿色文明、生态文明的新风尚,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义务植树活动
各地、各部门(系统)要认真落实全省及机关作风整顿大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扎实有效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一要科学谋划,认真制定义务植树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就近划定造林地点,合理安排植树任务,并将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通过不同媒体向社会予以公布,方便公民履行义务。二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同志要身体力行,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引导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投身到国土绿化中来。三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和义务植树任务通知书制度。将植树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本辖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部队和学校以及社区单位的每个适龄公民。四要勇于探索,不断创新义务植树管理模式,丰富尽责形式。大力推行以植树劳动为主,认种认建、认护认养、抚育管护、技术服务、购买森林碳汇等形式,探索并推广“互联网十义务植树”等模式,拓宽公众履行植树义务渠道,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五要坚持义务植树与绿色河北攻坚和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相结合,与太行山绿化攻坚、京津保生态过渡带建设、张家口冬奥会赛事核心区绿化等相结合,与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模范县、模范单位创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创建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推进国土绿化全面开展。六要加强质量管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植树现场指导,并及时做好后期的管理养护工作,确保造一片、活一片、保存一片。七要节俭务实。力戒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杜绝形式主义,摒弃追求奢华、急功近利、违背科学的绿化发展模式。各级领导干部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要轻车简从、简化形式、不扰民众、注重实效。要保证植树劳动时间,完成法定义务植树数量,提高义务植树成效。八要恰当选择树种树苗,不盲目攀比绿化速度和树木“档次”,不非法移植大树进行城乡绿化。坚持务实的工作作风、注重实效、朴素生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三、抢抓时机,切实加强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紧紧抓住春季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切实加强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规划设计、地块落实、苗木准备等前期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要以“3.12”植树节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迅速掀起春季造林绿化高潮。各有关部门(系统)要按照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深入开展部门、单位义务植树活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大力开展营区绿化,积极参加地方造林绿化活动,支援地方生态建设。共青团系统要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开展增绿减霾共同行动”和“保护母亲河行动”,广泛动员青少年参与植绿护绿活动。妇联系统要依托“三八绿色工程”和“美丽庭院”创建行动,引导广大女性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发展绿色产业。宣传部门要加大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各地、各部门(系统)要加强督导检查,注意收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将义务植树开展情况报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徐赤峰,电话:88606875,电子邮箱:88607680@163.com。
河北省绿化委员会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