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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

2021-10-15 09:05:10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拓展外贸发展新空间,推动外贸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为重点,以推动外贸领域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为路径,以高水平争列和建设国家级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试点为突破口,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保税维修、离岸贸易和海外仓为着力点,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增强国际竞争新优势,助力全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政策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和释放外贸主体创新发展活力。

  坚持创新驱动和开放带动相结合。鼓励外贸领域广泛运用新技术新工具,推动传统外贸转型升级,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

  坚持自主发展和规范发展相结合。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制度标准,创新监管方式,为外贸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提供安全空间,实现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为完善、运转顺畅,国家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河北落实到位、落地见效,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力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进出口占全省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以上)。

  到2035年,全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规模质量明显提升,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产业数字化与贸易数字化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为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着力运用新技术新工具赋能外贸发展

  (四)加快推广数字智能技术应用。运用数字技术和数字工具,促进外贸全流程各环节优化提升。支持企业发挥“长尾效应”,整合碎片化订单,满足境外个性化需求,实现小利润大市场。鼓励发展数字展会、社交电商、产品众筹、大数据营销等,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体系。加强供应链数据集成和信息共享,加快形成新业态驱动、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外贸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支持政策。指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业务,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发布作业指南。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对跨境电子商务9810模式出口海外仓的产品实行“入仓即退税”。落实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退换货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准予不征税复运进境。按照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引导企业防范知识产权风险。(石家庄海关、省商务厅、省税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扎实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石家庄、唐山、雄安新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诚信、统计监测、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培育并引进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打造品牌、构建产业链。加强对综试区工作督导和考核评估,力争在国务院年度考核评估中取得较好成绩。支持我省符合条件的地方申建国家综试区,到2025年,全省综试区跨境电商进出口额突破400亿元。(省商务厅牵头,有关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发展。支持石家庄、唐山、廊坊、秦皇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建设,培育和引进一批物流企业、外贸代理企业、供应链企业、第三方支付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物流、仓储、通关、支付、结汇、融资和信保等专项或综合服务。推动京东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区北方中心仓项目建设,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扩大业务规模。支持邯郸市和辛集市依托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1210业务。推动雄安新区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建设,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1210业务落地见效提供支撑。(有关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积极申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加强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品监管局汇报沟通,积极支持石家庄等地申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加快推进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建设,完善药品监管场所、检验实验室等配套设施,力争尽早投入运营,为申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创造条件。(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市政府,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培育一批优秀海外仓。对照国家海外仓标准,支持我省海外仓进行智能化、数字化改造。鼓励海外仓企业对接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国内外电商平台,匹配供需信息。探索“海外仓+中欧班列”合作模式,打造与海外仓发展相适应的物流通道,拓展服务功能。到2025年,培育10个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高、服务主体多、本地化经营好的优秀海外仓,力争有2-3个海外仓进入国家级优秀海外仓行列。(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海外仓网络布局。鼓励我省有实力企业通过自建、租赁或合作的方式,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市场、RCEP缔约国建设一批海外仓。支持综合运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结构化融资等投融资方式多元化推动海外仓建设。加强与央企海外仓对接合作,融入国家海外仓网络。密切与驻外使领馆和经商机构的联络沟通,为海外仓企业提供前期指导服务。到2025年,力争实现对RCEP缔约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业务全覆盖。(省商务厅牵头,省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河北银保监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推动传统外贸数字化转型

  (十一)提升传统外贸数字化水平。引导传统外贸企业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创新管理模式、运营模式和营销模式。支持有实力企业探索建设外贸新业态大数据实验室,开展智能化、个性化、定制化生产。鼓励企业、高校、商协会建设孵化机构和创新中心,培育更多新业态主体,促进更多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外贸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白沟试点信息联网平台功能,实现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全面落实海关简化申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等试点政策。对在白沟试点信息联网平台备案且可追溯交易真实性的市场采购贸易收入,引导银行提供更为便捷的金融服务。加强与海关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增加出境口岸数量。(保定市政府,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步伐。鼓励白沟试点加大招商推介力度,挖掘河北特色产业,放大对高碑店箱包、容城服装、安新鞋帽、高阳毛巾等县域特色产业集聚和带动作用,扩大辐射范围。探索“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多种新业态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市场申建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到2025年,力争全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突破100亿元。(保定市政府,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推动外贸服务向专业细分领域发展

  (十四)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指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企业)做好“双备案”和生产能力核查工作。对已经办理代办退税备案但尚未进行过首次申报退(免)税实地核查的生产企业,在收到首次委托代办退税业务申报信息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工作。支持综服企业完善线上服务平台,提升集中代办退税风险管控水平。落实海关“双罚”机制,在综服企业严格履行合理审查义务,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由综服企业和其客户区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支持综服企业争创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加大培育力度,到2025年,力争省级综服企业达到20家。(省商务厅牵头,石家庄海关、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积极发展保税维修。鼓励综合保税区引进和培育保税维修龙头企业,开展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数控机床、通信设备、精密电子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经省政府综合评估后,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探索开展“两头在外”的保税维修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外有条件的企业,向国家有关部委申请开展自产出口产品保税维修业务试点,在规定的维修产品清单内开展业务。(省商务厅牵头,有关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石家庄海关、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稳步推进离岸贸易。鼓励银行探索优化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按照银行展业“三原则”,基于客户信用分类及业务模式提升审核效率,为河北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离岸贸易业务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提升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支持河北自贸试验区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经验,在加强离岸贸易业务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在外汇结算、扶持奖励、金融等方面给予离岸贸易公司更多优惠和便利,促进离岸贸易公司、资金运营商、新型贸易商和高端商贸人才集聚。(省商务厅牵头,有关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支持外贸细分服务平台发展。支持外贸基地和龙头企业依托丝网、门窗、紧固件、陶瓷、箱包、羊绒、皮革等特色产品,搭建外贸细分平台,在营销、支付、交付、物流、品控等外贸细分领域共享创新,深耕垂直市场,走“专精特新”之路。支持外贸企业自建独立站,培育自主品牌、自有渠道、自有客户群。支持专业建站平台机构优化服务,帮助企业做好引擎优化、广告营销、传媒营销。(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谋划设立石家庄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大数据服务平台和应用开发中心,做大做强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支持雄安新区打造京津冀区域金融服务贸易聚集区。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申报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成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集聚区)5个。(有关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十九)强化财税支持。充分发挥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和省外贸发展资金作用,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适用无纸化方式申报退税。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可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出台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快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提升改造监管设施,促进主体做大做强。(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金融信保支持。深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提供结算服务。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与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或政府性担保基金合作,采用“信保+银行+担保”模式,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企业通过国家“信易贷”平台进行信用贷款,鼓励企业通过国家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等,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河北证监局、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完善中国(河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功能,逐步推进国际贸易全链条、各环节全覆盖。鼓励电信企业为外贸企业开展数字化营销提供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积极争取国家邮政局、海关总署支持,推动石家庄国际邮件互换局早日投入使用,实现国际邮件、快件、跨境电商“三关合一”。充分发挥石家庄国际航空快件监管中心作用,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场所建设,提高通关效率。(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石家庄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物流保障。提高国际海运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密同日本、韩国主要港口的外贸集装箱航线,积极开通东南亚、非洲等国际航线。加强航空货运运力配置,支持航空公司引进全货机运力,拓展国外货运航线。推动中欧班列图定化运行,满足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输需要。支持跨境寄递服务企业发挥渠道优势,创新寄递产品,完善寄递服务网络。(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民航河北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北京铁路局集团公司石家庄铁路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强化人才保障。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设置相关专业。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符合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管理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省商务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十四)营造审慎包容的监管环境。在国家政策框架内,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科学设置“观察期”和“过渡期”。引入“沙盒监管”模式,为业态创新提供安全空间。推动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间数据对接,在优化服务的同时,加强对逃税、假冒伪劣、虚假交易等方面的监管。完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统计体系。(省商务厅牵头,石家庄海关、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落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按照国家部署建立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依法推动设立外贸新业态领域行业组织,积极制定相关地方标准。(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营造开放共享的外部环境。密切关注国家与世贸组织、万国邮联等多边谈判成果,及时落实相关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跨国物流等领域的国际合作。鼓励企业参与建设“丝路电商”,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着力做好组织实施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市两级外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横向联动、省市纵向协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见效。(省商务厅牵头,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强宣传推广。积极宣介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鼓励创新、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氛围,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省商务厅牵头,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pdf

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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