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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

2022-05-26 10:01:10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北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根据国家“十四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的规划安排,依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推进健康河北建设,健康领域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8.5%提高到26.68%,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14.10/10万、5.48‰、7.74‰降至10.72/10万、4.03‰、5.41‰,人均预期寿命从76.56岁提高到77.75岁,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重要基础。

  1.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推广。围绕干预主要健康影响因素、保护重点人群、防治重大疾病3个方向,从政府、社会、个人3个层面实施15个专项行动。“十三五”末,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启动“三减三健”行动,累计创建37个健康促进县、104个健康促进医院、100家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全面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达到20.30%,健康中国河北行动初见成效。

  2.健康服务能力加快提升。基本实现每县建有1至2所县级公立二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与集体办村卫生室全部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和村医“空白点”全部消除。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监测实现市、县、乡全覆盖。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到74元,服务内容从12项拓展到31项。全省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9%乡镇卫生院和72%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健康保障持续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每千人口床位数、医师数、护士数分别增至5.94张、3.22人、2.70人。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人均筹资标准不断提升,全民参保覆盖范围稳步扩大。京津冀186家医院实现京津冀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450家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入全省统一预约挂号系统,群众就医体验不断改善。95%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完成信息对接,95%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健康信息互联互通程度不断提高。

  4.健康环境持续改善。蓝天、碧水、净土行动深入实施,2020年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达到5.03,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6.2%。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县级及以上城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204座,投入运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48座;农村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93.29%、72.20%;累计创建7个国家卫生城市、16个国家卫生县城。

  5.健康产业不断发展。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73万亩,4个以中药为特色的优势区入选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黄芩、黄芪等产量稳居全国前列。规模以上生物医药工业企业达到324家。健康旅游发展稳中向好,建成1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3家示范基地,6个特色小镇入围首批国家体育总局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

  (二)面临形势。“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深入开展健康中国河北行动的重要机遇期。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持续增长,对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京津冀协同发展持续深化以及雄安新区高标准建设,为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空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速发展,新兴信息技术与生物技术、生命科学加速渗透融合,为加快健康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服务效能提升提供强大支撑。

  同时,国民健康也面临新的挑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新发突发传染病威胁仍然存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要求加快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康复、护理等服务需求进一步增长;生育政策的优化,婴幼儿照护、优生优育服务供给亟待增加;慢性病发病率上升且呈年轻化趋势、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人数逐年增多、传统与新型职业病危害交织、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持续走高等问题突出,使全方位保障全民健康任务愈加变得艰巨和紧迫。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动,人口分布格局不断调整,对加快资源均衡布局提出更高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健康中国战略为引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实施健康中国河北行动,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大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奠定坚实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健康优先。加快构建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模式。

  2.坚持预防为主。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干预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强化防治结合和医防融合,保护重点人群健康,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3.坚持统筹发展。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促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全过程保障健康。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西医相互补充与协调发展。

  4.坚持优质均衡。突出高质量发展,加快优质健康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资源下沉,密切上下协作,推进城乡、区域、人群之间健康公平。

  5.坚持齐抓共管。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部门职责,促进跨部门跨领域政策有机融合。建立政府、社会、个人联动体制机制,动员多方参与,形成全社会推动健康河北建设的合力。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省人均预期寿命比2020年提高1岁,健康预期寿命同比例提高。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高;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满足公共安全形势需要;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加完善,健康服务和保障能力同步提升;健康环境建设实现新进步,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健康产业加速发展,产业体系逐步建立。

  三、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一)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一批健康科普、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健全覆盖全省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中小学健康教育,广泛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促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

  (二)塑造全民健康行为。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引导公众合理膳食。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开展反食品浪费公益宣传,建立餐饮业反食品浪费制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推广分餐公筷等生活习惯。运用价格、税收、法律等手段,开展控烟限酒行动,推进无烟环境创建,控制酒精过度使用。以青少年、育龄妇女及流动人群为重点,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

  (三)提升全民身体素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学校场馆开放共享,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大力弘扬冬奥精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进体育运动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加快推进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建设,建立河北省体卫融合专家库,每年研发3个以上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方案。探索成立运动促进健康慢性病干预服务中心,对亚健康低运动风险人群和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化干预服务。加强体卫融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鼓励高校开设健康管理、运动康复等专业,开展体卫融合运动促进健康临床实践培训。推动健身与健康融合发展,到2025年省、市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覆盖率达到50%,具备条件的地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

  (四)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规范心理援助热线管理,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加强抑郁症、焦虑障碍、睡眠障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提高规范化诊疗能力。完善干预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救援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和水平。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多渠道管理服务。健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制。鼓励省、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县、乡建立远程医疗服务模式。

  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一)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多渠道扩大癌症早诊早治覆盖范围。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加强口腔疾病防治,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32%以内。强化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体系建设。

  (二)加强传染病与地方病防控。完善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优化常态化防控策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统筹鼠疫、人感染禽流感、埃博拉病毒病等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霍乱、手足口病、麻疹、狂犬病、布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与综合治理。强化免疫规划与疫苗预防接种管理,加强免疫规划冷链系统建设,强化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0%。加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力度,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巩固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成果,科学防控碘缺乏病、饮水型氟中毒、大骨节病等地方病,强化对地方病患者的救治。

  (三)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科学设置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责任落实,设立公共卫生科室,配备具有相应资质人员。推行乡镇(街道)公共卫生清单制度,健全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合理配备公共卫生人员,落实基层公共卫生职责。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发挥各级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完善联动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夯实基层联防联控工作基础。

  (四)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指挥调度、部门分工负责、上下协同联动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机制。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提升省际间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全面加强核酸采样、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理服务、消毒消杀、医疗救治、社区防控、健康教育等8支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设多层级应急物资保障网络,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卫生应急演练,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五)提升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能力。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传染病救治网络。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完善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加强医疗机构急诊、重症、呼吸、检验、麻醉、消化、心脑血管、护理、康复等专科能力建设。规范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筛查门诊或发热诊室、临时留观室(点)。建设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科学设置市级定点医院和后备定点医院。建立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

  五、提供普惠均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与均衡布局。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依托国家高水平医院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分片区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优化省办医院布局,引导优质资源向相对薄弱区域发展。统筹推进市、县两级医疗机构建设,依托城市医院和实力较强的县级医院设置市级区域医疗中心。鼓励发展康复、妇产、儿童、老年、精神等专科医疗机构。提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优化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提高县域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开放共享的医学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优化采供血网络布局,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完善医院评审制度,助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全面建立预约诊疗制度,推动三级医院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等。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建立多学科诊疗模式。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完善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建设,继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建设。

  (三)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质量。健全医疗质控体系,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范、医学伦理规范、从业行为规范,推进医疗服务同质化。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逐步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健全护理服务体系,强化基础护理,实现二级及以上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健全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体系,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医院感染。加强安全用药意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推进临床合理用血。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四)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信息范围与服务内容,有效发挥电子健康档案在居民全流程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推进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设。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省所有医联体和县级公立医院。

  (五)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加强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为网格内居民提供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的卫生健康服务。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以医联体为平台、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六)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效。在保持健康扶贫政策相对稳定基础上,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整优化政策,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加强脱贫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支持采用巡诊派驻方式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动态清零,提升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六、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公立中医医院建设,推动优质中医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打造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医院和科室。积极争取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和中医区域医疗中心落户我省,建设一批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到2025年,力争实现90%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国医堂、配备中医医师。

  (二)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优势专科与特色专科建设,建设一批中医经典病房。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加强中医治未病中心和治未病科室建设,打造省、市、县、乡联动的治未病服务体系。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争创国家级中医康复中心,布局建设省级中医康复中心或区域中医康复诊疗中心。大力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基层医生能运用中西医两法提供规范服务。健全中西医协同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医务人员中医药应急专业技术培训,将中医医院纳入应急管理与救治体系统筹建设,提升中医药在重大疫病防治中的作用。

  (三)推进中医药教育及传承创新。加快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强化中医思维培养,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开展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继续实施国家和省级优秀中医人才研修项目,持续开展多层次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实施中医药重大专项攻关,强化中医药基础与临床研究,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开展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弘扬中医药文化,深入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扁鹊计划”。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项目,在中小学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建好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

  (四)发展中医药产业链条。建立健全我省道地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规范化种植标准和加工贮藏标准,提高中药材质量控制水平。建设道地中药材产业集群,建设一批省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和生态种植基地,争创一批国家基地。推进中药制造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提升中药装备制造水平,加速中药生产工艺的标准化、现代化。强化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推动我省道地饮片炮制技术标准研究与制定,为国家中药行业标准提供支撑,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企业生产。

  七、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一)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促进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有效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潜能。推动落实产假、哺乳假、父母育儿假等制度,合理配置母婴设施等公共资源。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共享,改革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合理布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生育力保护工作。

  (二)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托育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合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提供家庭育儿指导服务。支持“互联网+托育”发展,支持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开展在线家长课堂、在线家庭教育咨询等服务。

  (三)保护妇女和儿童健康。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到2025年,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产前筛查率、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不低于65%、80%、85%、95%、95%,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和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孕产保健特色专科建设,为孕产期妇女提供医疗保健与健康管理服务。优化妇女保健服务,加大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力度,进一步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为突破口,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各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开展妇女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四)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行动。提高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和转型发展,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以及优抚医院建设。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提高服务质量,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以医疗资源丰富地区为重点,推进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创建一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五)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强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提高残疾人就医便利性。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康复科室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提高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质量。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康复救助,健全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的工作机制,实现残疾儿童康复“应救尽救”。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工作,做好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工作,推动实施全面眼健康。继续做好防聋治聋工作,提升耳与听力健康水平。

  八、提高健康保障水平

  (一)完善健康投入机制。坚持人民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按照政府投入、多元引导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充分考虑本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加大医疗卫生政府投入力度。强化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卫生人员培训、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等的经费保障。落实政府对符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或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责任,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全面加强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卫生健康领域投资的作用。建立以健康结果为导向的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机制。

  (二)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提升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水平。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建立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对紧密型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机制。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工作,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健全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简化新增价格项目申请流程,加快受理审核进度,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

  (三)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增加覆盖特需医疗、前沿医疗技术、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应用以及疾病风险评估、疾病预防、中医治未病、运动健身等干预性服务的新型健康保险产品供给。加快发展医疗责任险、医疗意外保险,支持健康保险公司开展管理式医疗试点,加快建立覆盖健康保险、健康管理、医疗服务、长期护理等服务链条的健康管理组织。搭建高水平公立医院及其特需医疗部分与健康保险公司的对接平台。支持保险机构、中医药机构合作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托育机构责任险和运营相关保险。

  (四)加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国家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化、制度化运行,进一步探索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扩大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范围,促进集中采购药品、耗材合理使用。落实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指导医疗机构利用好增加的可支配收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鼓励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

  (五)强化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公共卫生人才、医疗紧缺人才、卫生健康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养老照护、母婴护理、健康管理、健身指导等人才培养。建立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制度。规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护士和其他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按照服务人口1%左右的比例,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允许编制在县域内统筹使用,用好用足空余编制。积极创新实行县域一体化内“县聘乡用”和“乡聘村用”的用人机制。创新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

  (六)推进科技创新与数字智能化发展。加快健康科技创新,统筹推进基础研究、临床应用与规范化推广等环节的全链条自主创新,推进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融合发展,开展致病机理、预防、诊断和治疗等的联合攻关。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建设标准与规范,强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完善提升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促进医疗卫生机构间信息互联互通。开展面向基层的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数字化健康管理、“互联网+慢病管理”、在线医学教育等服务。丰富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应用。依法依规加强互联网医疗平台监管。

  (七)深化健康区域合作。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推动在京医院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落地落实,携手京津开展对口帮扶雄安新区医疗卫生工作,提升雄安新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廊坊北三县和北京市通州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廊坊北三县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推进京津冀重点医疗卫生项目合作,积极促进张家口、唐山、承德、廊坊、保定等地与京津医疗机构开展合作。继续推动京津冀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积极参与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活动,创新卫生健康发展援助与发展合作模式,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卫生健康交流合作。

  (八)完善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学习推广三明等先进省(区、市)的医改经验,推动各项医改举措取得实效。加快治理体系建设,创新卫生健康依法治理模式。

  九、建设健康生活生产环境

  (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爱国卫生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促进爱国卫生运动蓬勃开展。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和健康城镇建设,推动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加强病媒孳生地治理,强化以环境治理为主、以专业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健康融入各领域政策。

  (二)维护社会环境健康。加强环境健康管理,形成各方积极参与、协作共建健康环境的社会格局。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8%,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继续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基本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逐步推进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大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加强新污染物健康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强化公共场所及室内环境健康风险评价。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体系与设施建设。

  (三)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平。宣传贯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构建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动药品和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强化重点类别药品的来源追溯。稳步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将医保目录和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及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开展全覆盖抽检。加快临床急需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促进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医疗器械尽快上市。按照加快上市注册程序,对符合要求的创新药、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和罕见病治疗药品等加快审评审批。

  (四)加强伤害与预防干预。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交通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的发生。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立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召回管理。健全伤害监测体系,完善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标准和指南。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

  (五)强化职业健康。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开展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促用人单位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推进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职工健康管理,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完善职业病诊断和救治保障,优化鉴定流程,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按规定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

  十、做优做强健康产业

  (一)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口腔、妇产、医疗美容、中医、康复、护理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机构。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协作。推进建设以社区为基础的小规模、多功能整合型护理服务中心、居家护理服务站。

  (二)大力发展健康管理服务。增加规范化的健康管理供给,重点增加慢性病、职业病高危人群的健康体检、健康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干预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考核评价机制。在签约提供基本服务包的基础上,根据群众健康管理需求和承担能力,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差异化、定制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强化对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疾病人群的健康危险因素的全面监测、分析、评估、预测、干预以及健康咨询和指导,降低健康风险。

  (三)加快健康制造业发展。推动医药和健康用品产业创新发展,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动重点领域产品质量升级,支持建设面向高端医疗装备领域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医疗装备应用推广中心,打造医疗装备产业集群。围绕健康促进、慢病管理、养老服务等需求,重点发展健康管理、智能康复辅助器具、科学健身、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新型健康产品。

  (四)推动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健全互融、互动、互促的“健康+”产业新体系,积极引入多元投资主体,大力推动卫生健康与旅游、养老、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优势,积极推动生物产业和细胞治疗的融合发展。打造一批高端健康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医药基地、康养胜地、健康旅游示范区、康养旅游聚集区和特色康养小镇。

  十一、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政府实施健康中国河北行动的主体责任,构建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将主要健康指标、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纳入各级政府考核指标。动员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等参与卫生健康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健康中国河北行动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总结地方典型,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监测评价。健全卫生健康规划体系,指导各地编制实施国民健康规划,加强上下级规划衔接,为规划目标任务落地实施提供保障。统筹健康中国河北行动相关监测评价,做好规划任务分解,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进行年度监测和中期、终期评估,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规划落实不力的,加强督查,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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