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保定市清苑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保政呈〔2022〕67号)和《关于批准实施涞源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的请示》(保政呈〔2022〕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取消保定市清苑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积85.2349万平方米。
二、同意《涞源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确定的保护区调整方案。
三、你市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定期调查评估水源地环境状况,不断强化长效管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四、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指导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
附件:涞源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