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秦皇岛至唐山高速公路唐山段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24〕117号)收悉。省政府同意秦皇岛至唐山高速公路唐山段建成后,设置滦城、滦州南、茨榆坨、青坨营西匝道收费站4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1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