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京张高速公路增设官厅服务区收费站的请示》(冀交公〔2025〕70号)收悉。省政府同意京张高速公路增设官厅服务区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与京张高速公路一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