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核定,河北省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70处,其中古文化遗址17处,古墓葬5处,古建筑21处,石窟寺和古石刻3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24处。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自觉践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传承利用工作。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