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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孝义河治理工程(高阳县段)占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2026-01-14 09:38:19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为确保孝义河治理工程(高阳县段)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河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工程占地范围:包括堤防工程占地、穿堤闸涵占地、泵站占地、桥梁及桥梁引道占地、上堤坡道占地,占地范围涉及孝义河高阳蠡县界至高阳雄安界。实际占地范围以自然资源部门最终批复为准,占地手续办理完毕后未使用土地及时恢复原状。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以上区域范围内,除本通告涉及的工程建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含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开发土地,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苗)木。违反上述规定的,不予补偿。除按规定正常调动、婚嫁、新生儿落户、无户口人员补录、退役军人安置、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迁入外,禁止其他人口迁入。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迁入的人口,不作移民安置。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程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工程占地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调查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好征地补偿、移民安置、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政策。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干扰实物指标调查、移民安置和工程建设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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