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新修订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宣传新《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入贯彻实施,根据《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安委办〔2017〕7号)要求,我委制定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冀发改办运行〔2017〕14号附件.doc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