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教育培训管理,切实做好干部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全省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为全省林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2017年全省林业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研究确定了河北省林业厅2017年度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主办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关于教育培训经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率和质量。一要加强管理。要切实改进培训方法,按计划组织实施。开班前1个月印发办班通知,培训班结束后,要将办班通知、培训课程安排、学员名单及培训总结报送机关党委(人事处)备案。二要节俭务实。要严格执行培训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无现场观摩学习内容的不得到外地举办,在石家庄举办的培训班一般应在省林业干部培训中心举办。计划所列培训项目涉及市县人员的由市及相关县林业主管部门协助组织学员,不得收取培训费。三要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各单位一般不得在计划外举办培训班,不得随意调整培训班计划,确因工作需要举办的,需提前提出办班申请,经批准后列入计划内培训班。
各市、县在培训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省厅机关党委(人事处)联系。联系人:贾志斌,电话:0311—88607669,信箱:hblyzc@163.com 。
附件:1.2017年度以省林业厅名义举办的培训计划表
2.2017年度以直属单位名义举办的培训计划表
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