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我们研究制定了我委《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实效,推行公开透明服务,促进营商环境改善,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全面梳理本委和委属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两大类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受理范围、设立依据、实施机关、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工作时限和流程、监督检查等要素的标准,细化量化裁量基准,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规范编制和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2017年8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梳理和办事指南规范完善工作,通过委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委属单位配合)
(二)推进网上政务服务标准化
以行政审批标准化为契机,加强委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全面梳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制定网上服务规范,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工作标准化。提供多样化便民服务,开展网上申报、网上查询、在线咨询、证照寄送等服务。2017年8月底前,完成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梳理、规范和优化工作。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2017年11月底前,依托委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公布行政许可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加强网上互动栏目管理,积极做好舆情监测,针对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处室:各处室)
(三)推进专项业务平台建设
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应用,完善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实行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力促有关审批部门自建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与在线平台数据自动交换,没有自建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审批部门使用在线平台,实现网上申报、并联审批。(责任处室:投资处)加快推进省市信用平台建设,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实施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一期工程建设,完善省级信用平台功能,加快推进市级信用平台建设,争取在2017年底前张家口、承德、邢台、衡水、邯郸市等5个设区市信用平台实现与省平台的联通对接。(责任处室:财金处)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制定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6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9月底前启动省、市两级约束性资源交易平台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四)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根据国家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前期试点效果评价,在全省推广一批有代表性的优秀案例,加快推进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强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工程,2017年底前,在石家庄、承德、秦皇岛等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初步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年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积极落实对河北广电网络“百兆乡村”示范工程的政策资金支持,加强项目监管,促进城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处室:高技术产业处)
(五)推进机关信息系统整合和大数据建设
对我委履职尽责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政务信息和支撑发展改革业务的外部数据统一归集入库,建成我委政务信息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政务信息及各类业务数据共享、公开及多维度灵活查询;构建宏观经济大数据融合分析系统,形成我省综合性经济指数体系,支撑我委对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和相关项目的监督检查;建设涵盖我省宏观经济各方面的大数据可视化展示系统,为省发改委研判经济形势、引导社会预期、谋划产业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撑。(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六)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委门户网站、省市县三级发改系统协同办公平台及各专项业务网络平台的安全责任,建立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提高各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水平和防风险能力。(责任处室:办公室、投资处、财金处、政策法规处根据职能分别负责)
(七)加强经费保障
保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信用平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专项业务平台建设和运营管理所需经费,将委门户网站、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和运维管理经费及信息化系统整合和大数据系统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管理。(责任处室:投资处、办公室)
二、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关键之举,是政府自身改革更大程度利企便民的重要举措,全委要高度重视,委副巡视员赵增宝同志对此项工作负总责,办公室负责具体统筹协调和督导,各责任处室负责人对牵头工作负总责,要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对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进行通报直至问责。
(三)强化人员培训。人事处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和面向公众办事服务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推动全委干部学网、懂网、用网,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同时要加强既具备信息技术又精通政务服务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的培养。各责任处室要主动加强同先进地区、先进部门的交流学习,积极争取示范试点,促进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