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众创空间
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我省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请各归口管理部门认真考察辖区内的省级以上众创空间,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备案国家级,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冯建平
电 话:0311-85816268 邮 箱:313035374@qq.com
附件: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附件 2、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