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冀交公路〔2019〕414号)收悉。省政府同意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建成后,设置南降壁、化工园区端口收费站2处,北寨、羊角庄匝道收费站2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为1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