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增设寺家庄收费站的请示》(冀交公路〔2020〕42号)收悉。省政府同意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增设寺家庄端口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停止收费期限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一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