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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赤城县云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批复

2020-09-30 11:10:19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批准赤城县云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请示》(张政呈〔2020〕1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赤城县云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保护区划分范围为:

  一级保护区。水域部分:库区,水库1030米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库水面。河流,马营河、白河均从入库口向上游延伸1000米长度作为水域长度,宽度为整个河道范围。陆域部分:库区东南侧以分水岭为界,东侧以S241省道为界,北侧以水库外第一重山脊线、1000米河段汇水区域为界,西侧以马营河西岸缓冲50米边界线、仓上堡村东侧乡道、X403道路为界,以上边界围成的陆域范围。总面积15.8平方千米。

  二级保护区。水域部分:马营河从一级保护区上游侧边界上溯约3700米河段作为水域长度,白河从一级保护区上游侧边界上溯约3600米河段作为水域长度,宽度为整个河道范围。陆域部分:一级保护区外径向3000米缓冲区域外的第一重山脊线以内的陆域范围,超过分水岭的以分水岭为界,猫裕村处以穿越猫裕村的乡道为界,中窑子、井家沟处以两村之间的乡道为界。总面积65.57平方千米。

  准保护区。水域部分:马营河从二级保护区上游侧边界上溯约3800米河段作为水域长度,白河从二级保护区上游侧边界上溯约3400米河段作为水域长度,宽度为整个河道范围。陆域部分:二级保护区外径向3000米缓冲区域外的第一重山脊线以内的陆域范围,超过分水岭的以分水岭为界,西北边以马营乡以北约1700米处的乡道为界。总面积96.76平方千米。

  二、你市要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水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健全水源保护区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制度,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拆除或关闭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施设备。加强对保护区内农田农药和化肥施用的监督管理,避免影响水源地水质。严格按照《河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市级饮用水水源地年实际取水量应不大于年许可量。切实加强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符合规范的地理界碑、保护区标识和警示标志,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源名录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编制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按计划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指导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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