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河北滦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的请示》(承市政〔2022〕33号)、《关于调整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范围的请示》(承市政〔202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北滦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整规划范围。
二、河北滦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后规划用地总面积1160公顷,共3个区块。其中,区块1面积272.57公顷,四至范围:东至闫庄村、南至金沟屯村、西至下瓦房村、北至红旗村;区块2面积760.7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张百湾村、南至石头沟门村、西至东街村、北至兴洲村;区块3面积126.73公顷,四至范围:东至东营子村、南至东营子村、西至西营子村、北至西营子村(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坐标为准)。
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后规划用地总面积1042公顷,共3个区块。其中,区块1面积544公顷,四至范围:东至闫家沟村村东、南至老牛河大桥、西至河西村村东、北至苏家营村村北;区块2面积366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小兰窝村村东、南至承德圣继学校、西至大杖子村村西、北至承秦高速;区块3面积132公顷,四至范围:东至G251国道、南至承德承钢正桥矿业南侧、西至承秦高速兰窝村收费站、北至承德县县道东北线(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坐标为准)。
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推动高新区科技创新、开放创新、制度创新,下大力促进项目建设和产业集聚,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打造改革创新新高地。
四、要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加强统筹协调,确保高新区用地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功能布局、空间结构等总体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用地比例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依法补偿、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切实履行规划环评和环境保护要求。
五、省科技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