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滦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承市政〔2023〕31号)、《关于报请审批〈兴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承市政〔2023〕32号)、《关于报请审批〈丰宁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承市政〔2023〕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滦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兴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丰宁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你市要指导各县认真组织实施。滦平、兴隆、丰宁满族自治县地处冀西北生态涵养区,是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力将滦平县建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重要节点、生态宜居和旅游休闲城市;将兴隆县建成特色林果业基地、毗邻京津的旅游休闲和生态康养城市;将丰宁满族自治县建成清洁能源基地、文化旅游和生态康养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空间基础。到2035年,滦平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8.6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04.2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11倍以内;兴隆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2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7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11.8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16倍以内;丰宁满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7.0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6.2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843.4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13倍以内。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地质灾害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定位,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完善农业空间布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提升燕山等重要地区生态功能,实施潮河、滦河等河流湿地保护修复,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推进矿山综合治理,严格保护雾灵山、白草洼、海留图等自然保护地,筑牢首都北部生态安全屏障。强化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构建分工合理、等级有序的镇村体系,因地制宜分片区分类型统筹村庄布局,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合理配置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城乡生活圈,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依托山体、河流、公园等开敞空间,构建蓝绿空间网络。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推动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加强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化遗产的空间保护。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塑造彰显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
五、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强化与周边城市的交通联系,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体系。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要求,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做好重大区域基础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空间,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加强矿产资源保障,推进风电、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重点项目建设。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县域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七、强化规划实施保障。你市要加强对滦平、兴隆、丰宁满族自治县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滦平、兴隆、丰宁满族自治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