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河北辽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的请示》(承市政〔2023〕39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河北辽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后保护区地理坐标位置为东经118°21′49.86″-118°34′10.21″、北纬40°59′17.66″-41°21′24.95″。总面积23149.7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0853.37公顷,缓冲区面积1582.03公顷,实验区面积10714.34公顷。
二、你市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批准的调整方案组织勘界,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做好立标、公告等相关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强化管理机构建设,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实现自然保护区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和持续发展。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