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林业局、民政局、旅游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省领导指示精神和全省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清明、劳动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密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清严峻防火形势
今春以来,我省持续干旱,平均降水量仅有8.7毫米,较历史同期年均降水量减少近30%,林区植被含水率极低,全省大部地区气温较往年明显偏高,大风天气多,火险等级将持续处于高位。加之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祀集中、劳动节旅游观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这一时期历来是我省森林火灾的高发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对此,各级林业、民政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工作措施,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问题。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民防火意识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大众化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森林防火重要性和森林火灾危害性,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防火宣传月活动,通过增设宣传碑牌、出动防火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农村喇叭广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推动森林防火进林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民政主管部门要大力倡导文明祭祀、移风易俗,做文明公民,引导群众上坟不烧纸、祭祀不冒烟,采取植树、献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旅游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入山游客的防火宣传教育,把森林防火纳入导游宣讲内容,时刻提醒游客注意防范火灾,把森林防火宣传贯穿整个旅游过程。
三、采取超常措施,严防死守管控火源
全省各地林区要把野外火源管控作为关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采取超常规举措,增加护林员、增设巡逻队、设立防火检查站,实行严防死守,坚决堵住火灾源头;要盯紧盯牢环京津地区、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等关键区域和特殊人群,严防人为火灾发生。在森林防火区内的公墓,民政部门要落实祭祀用火管理责任,加强清明祭扫安全管理,切实减少火灾隐患。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集中祭祀区和鞭炮燃放点,堵疏结合,方便群众祭祀。A级旅游景区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工作,对入山人员、车辆进行森林防火检查登记,加大巡护力度,确保景区防火安全。
四、加大督导力度,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各级林业、民政、旅游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深入林区重点部位、公墓、A级景区,全面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和工作漏洞,督促落实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到真督真查,确保万无一失。
五、强化应急值守,做好扑火救灾准备
“两节”期间,各地要高度戒备,各级林业防火部门取消休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要严格执行火灾“零报告”和林火热点报告制度,每天下午6点前有火报火,无火报平安;对监测到的卫星热点,必须及时反馈核查信息,坚决防止拖延不报现象的发生。各地要制订节日专门应急预案,备足扑火物资,全面检修各种扑火机具,做好扑大火的准备。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备勤、靠前驻防,一旦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河北省林业厅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抄送:国家林业局、民政部、国家旅游局,省政府办公厅。 |
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