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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河北最新招聘来了,附岗位表

2019-05-05 08:23:37
来源:河北日报客户端

招聘速览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秦皇岛审计中心2019年县级行社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选用公告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石家庄市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公告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19届统招全日制专科层次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

>雄安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衡水市精神病医院招聘合同制医生公告

>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部分教学岗位、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次公告)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农业大学2019年选聘博士公告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邯郸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阜平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入编)的公告

>河北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阜平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博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廊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勤务辅警公告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秦皇岛审计中心2019年县级行社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选用公告

为满足秦皇岛市农村金融事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更好的适应日趋激烈的金融竞争环境,加快推进区域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秦皇岛审计中心按照各县级行社(农商行)的实际用人需求,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用劳务派遣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 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二) 人岗匹配、择优录用原则;

(三) 依法合规、委托办理原则;

(四) 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用工岗位及要求

此次选用劳务派遣工岗位为:市区、抚宁区、卢龙县、昌黎县、青龙县业务操作岗共计230人。各岗位用工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2019年秦皇岛市农村信用社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选用计划表》。经选用合格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到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基层营业网点工作。

三、选用条件

(一) 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

2、 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熟悉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认同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操守及服务意识,服从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秦皇岛审计中心及所在县级行社的工作安排及岗位分配。

(二) 年龄要求

1、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和本科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的年龄放宽到28周岁(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 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的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 学历及专业要求

1、应具备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需具备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各区域岗位具体要求请参见《附件》),注:不含3+2大专、专升本学历;

2、2019年毕业应届生(含国外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本次岗位相关专业要求的可以报考,并须在缴费同时提交复审资料时签订相应《承诺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关学历;

3、报考专业要求:一般为经济学(门类)、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类);

4、法学、汉语言文学、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要控制在选用总人数的10%以内且必须全部为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二本及以上学历;

5、信息科技类专业原则上不低于2.5%;

6、新选用人员报考市区、抚宁区县级行社的必须全部为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县级行社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原则上农村商业银行类机构不低于80%,其它机构不低于70%。

四、选聘程序

(一)公告及报名

本次选用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公告开始时间为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4日,网上报名自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10日17:00,如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人数要求,则延长报名时间至2019年5月11日17:00。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实事求是、严格自律、责任自负。报名者要对本人在网上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已经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已经录用的,将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真实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注册,设置个人登录信息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口令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考生完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是不能修改的(一般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工作人员将随时在后台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有关审核通过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二)复审及缴费

复审及缴费具体安排将在通过初审后,按报名网站《报名表》上提供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进行现场复审和缴费工作。

复审及缴费日期为:2019年5月12日-2019年5月14日;

凡在网上通过初审的人员,从河北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表》,持《报名表》和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该地点在打印报名表时,由考试院在系统中发布,不单独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及缴费,现场复审通过后,考生须缴纳考务费用150元,本次报名缴费仅限到复审现场进行缴费,方式为现金缴费,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网上缴费和代缴,请广大考生防止诈骗信息。

提交资料包括:

1、 报名网站下载的《报名表》一份;

2、 考生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户口页本人及父母、配偶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相关学历信息须与网上报名表信息完全一致);

5、 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带有二维码的格式)打印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 国外学历须提供毕业证原件、教育学历认证相关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 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交上述1至3项,并须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复印件一份并签订毕业获取相应专业学历承诺书,国外学历须提交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8、 本人及父母、配偶的信用报告一份(中国人民银行明细版);

9、 请考生本人须携带上述的相关原件在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后即刻返还,复印件留存。经复审,报名填报情况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收取费用并不允许参加笔试考试。

(三)笔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并按规定缴费后,可于2019年5月15日10:00以后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并在指定时间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确认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

笔试内容:侧重对金融行业职业能力的考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经济、金融、财会、计算机、法律、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考试使用的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其他文具和物品不允许带入考场。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等任何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标准答案等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019年5月18日18:00后可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取得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将同时收到面试地点及时间相关信息。

面试资格根据用工计划和笔试成绩,区分各岗位分别按1:3的比例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的考生可于2019年5月18日20:00后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按照通知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现场张榜的形式公布;并随后通过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期间将实行全天的考场封闭和通讯管制,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报考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六)补录

对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录取岗位空缺,将按照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各县级行社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用人员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及所报考岗位,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将再次对拟选用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条件进行核实。

(八)试用上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有关合同。各县级行社依据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本次劳务派遣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拟选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试、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考核合格者连续工作满2年且表现优秀者可通过考试、考核转录为合同制员工。

五、其他事项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复审、缴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签订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发现报考人员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上岗使用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为保证选用过程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本次选用工作委托专业第三方招聘机构组织实施。

考生选用期间请注意随时关注河北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并时刻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咨询电话:

秦皇岛市区联社:0335-3074759

抚宁联社:0335-6689905

昌黎联社:0335-2038911

青龙联社:0335-2681006

卢龙农商行:0335-7111808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详情登录

http://www.hebpta.com.cn/Item/1999.aspx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石家庄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0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5日至2001年5月6日期间出生)。

(三)同等条件下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优先招聘。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5月5日。

三、招聘职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710人。具体招聘职位、数量、条件详见附表。

四、工资待遇

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招聘人员月工资3030元(不含单位应缴纳保险部分),包括基本工资1650元/月、层级工资280元/月、津补贴300元/月和绩效工资800元/月。

五、人员管理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用工合同,缴纳各类保险,派遣到石家庄市公安局局属有关单位和有关分局,其中,留置看护岗位工作地点在石家庄市廉政教育基地(鹿泉区)。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rsksdx.sjz12333.gov.cn:8106/)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周日)9:00-5月7日(周二)17:00。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每人只能限报一个职位。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此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6)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7)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19年5月10日(周五)9:00-5月11日(周六)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rsksdx.sjz12333.gov.cn:8106/)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5月12日(周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一百分。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5月14日(周二),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rsksdx.sjz12333.gov.cn:8106/)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

(三)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2019年5月16日(周四)-5月17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证件审核地点: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新华区警安路36号)。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不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递补。

证件审核通过的人员于2019年5月22日(周三)9:00-5月24日(周五)12: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rsksdx.sjz12333.gov.cn:8106/)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1日(周六)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

4、综合成绩: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2019年6月5日(周三),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rsksdx.sjz12333.gov.cn:8106/)上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石家庄市人社局和石家庄市公安局研究审批同意,在报名网站上公示。

(八)岗前培训

经公示合格人员,由石家庄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封闭培训。

(九)上岗试用

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办理手续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新聘警务辅助人员,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七、有关要求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公告由石家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1-86863754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详情登录

https://mp.weixin.qq.com/s/nR22b0EkJF_6LjCC_tUJxQ

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石家庄市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公告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劳动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计划招聘辅警134名,招聘类别为,辅警(男)59人、辅警(女)33人、辅警(退役军人)40人、辅警财务(男)2人。

(二)岗位安置

共设置六类岗位:治安辅警岗位(女)、交警辅警岗位(男)、交警辅警岗位(女)、刑警辅警岗位(男)、巡警辅警岗位(男)、财务辅警岗位(男)。岗位安置原则:待公示环节后,按照岗位设置人数限制,依据入围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向低分依次由考生本人现场选岗。

三、招聘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所报岗位工作。

2、岗位要求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额、招聘条件详见《2019年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招聘类别条件表》。

四、组织形式

招聘流程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监察委全程监督。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形式进行。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7日报考人员登录招聘专网(http://www.noahjob.cn/)按提示进行报名,也可通过手机扫描“报名二维码”报名。第三方机构对网上报名数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100元(退役军人免缴)。2019年5月7日在第三方机构设立“辅助报名点”(智高常春藤底商北门西行30米)。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8日12时。

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1.5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及时通知该岗位报名考生。

(二)笔试

2019年5月10日网上自助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初步确定在5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组织考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以100分设置,笔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考试以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为主。要求考生在答题卡上做答。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现场确认环节。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现场确认环节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进入现场确认名单人数达不到1:1.5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现场确认

进入现场确认环节的考生于5月14日至15日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毕业证、退役士兵证件等原件和所有证件复印件(两份),到区公安局一层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环节对身高、体重、视力一并进行确认。所有到现场确认资格人员均需签订书面《承诺书》。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中途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于5月17日网上自助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初步确定在2019年5月18日。最终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以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五)综合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其笔试、面试成绩加权之和确定,按百分计,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综合成绩的排名按招聘类别分别计算。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及有关岗位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公安局负责。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专网、区委、区政府、公安局公示7天。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工作由公安局负责。培训期间考生如出现不服从指挥、违反培训纪律、其他不适合岗位,及培训结束后考试成绩不合格情况,则取消该考生上岗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不列编制,委托第三方管理机构按劳动聘用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用工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待遇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标准按当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标准为1650元)执行。

(2)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由岗位补贴系数乘以当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本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岗位补贴系数统一设定为0.4(即660元),若上级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3)工龄津贴和军龄津贴:从聘用到新单位之日起,每满一年,增加工龄津贴30元。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在校学习时间可作为计发工龄津贴年限。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年限作为计发军龄津贴年限,按虚年计算,标准为60元。

(4)年终奖: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享受年终奖,标准为当年12月份的全额工资。

(5)社会保险。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为招聘辅警按企业职工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

本次公开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的工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办理,相关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三)二次补岗面试

为保证本次招聘效果,如部分岗位在招考过程中因人员不足,导致岗位核减的情况,在不超出招聘总人数的情况下,进行二次补充面试,招聘岗位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二次补岗面试报考条件为具有笔试成绩及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

(四)后期递补

本次考生成绩1年(12个月)内有效。

(五)开支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岗人员工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办理,相关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为严肃工作纪律,严防招聘工作中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监察委对招聘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二)在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执行,对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4.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5.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6.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年龄、户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五)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也可报名,现场确认学历时,须签订一份《承诺书》,承诺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入学时户籍从栾城转出,截止2019年4月25日未转回的,须承诺毕业后一个月内将户籍转回栾城,并及时提供给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本次招聘设置“招聘信息发布二维码”,其主要作用为:一是在考试过程中各阶段发布信息,提醒考生下阶段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二是对考试过程中紧急事件,需要准确通知到考生的事项进行公告;三是对考生提出的共性问题,统一解答。

(七)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或递补的,后果自负。招聘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85978008(第三方机构报名服务)、88033513(公安局咨询服务)。

(八)为严肃工作纪律,严防招聘工作中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聘请区监察委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5501425。

(九)未尽事宜由栾城区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本公告由栾城区公开招聘辅岗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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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uancheng.gov.cn/zhengwu/col/1490691778310/2019/04/25/1556154352926.html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19届统招全日制专科层次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

为适应石家庄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吸纳更多优秀的专业人才加入石家庄地铁,现面向全国高校进行2019届统招全日制专科层次毕业生的校园招聘工作。欢迎专业对口、有志于从事轨道交通工作的您加入石家庄地铁,共同发展,共同成长!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应聘条件

1. 符合专业要求2019届统招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不含3+2);

2. 无色盲色弱,身体健康,能适应倒班工作方式;

3. 2019年8月之前取得大专毕业证;

4. 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报名方法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同学可点击链接http://zhaopin.sjzmetro.cn/pages/sjzmetro2/jobs_xy.asp进行简历投递。报名时间为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截止。

五、招聘实施

1.招聘流程:网申—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签订三方协议)

2.笔试环节结束后,将对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进行排名,根据成绩高低,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六、结果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司网站、石家庄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先生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家庄地铁西兆通车辆段

咨询电话:0311-66521081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各阶段考核结束后我们将对进入下一考核阶段的人员进行通知,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招考信息。对于未能进入下一考核阶段的应聘人员,我们将不再进行通知。

3.我公司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本次招聘事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招聘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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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zmetro.cn/cyportal2.3/template/site00_new_index@gdb.jsp?a1b2dd=7xaac

雄安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雄安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院)由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成立,是雄安新区规划研究和设计的专业机构,主要在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设计、交通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公共艺术、环境保护、勘测设计、国土规划、战略咨询、工程咨询、网络信息和数字规划等领域开展设计、研究和咨询服务。设计院将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保障新区各项规划设计任务有序、有力、有效落地,逐步成长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规划、建设、工程、设计行业引领性智库。

根据设计院业务开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84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严谨,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3.具有系统思维、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一般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符合相应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本次招聘需求共计84人,其中设计院管理层9人、发展战略研究所8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所8人、城市设计研究所6人、建筑设计研究所11人、绿色交通设计研究所7人、市政设计研究所9人、园林景观艺术设计研究所8人、勘察测绘研究所7人、数字城市设计研究所5人、综合办公室6人,具体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简历筛选、能力测评、背景调查、体检、公示、录用等。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05月14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能力测评、体检等环节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二)报名方式

1.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请登录国聘雄才网(xiongan.iguopin.com)雄安新区社会招聘专区报名(注册简历-申请职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雄安人才)了解实时招聘动态。

五、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测评作弊者,取消应聘资格。

2.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3.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报名咨询电话

1. 咨询电话:0312-5626800

2. 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7: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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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xiongan.iguopin.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37

衡水市精神病医院招聘合同制医生公告

因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医生20名。现公告如下 :

一、单位基本情况

衡水市精神病医院(衡水市精神卫生中心),于1958年由河北省民政厅投资兴建,是一所以治疗精神心理疾病为主的国家公立二级专科医院,是衡水市民政局直属优抚事业单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身心健康、工作主动热情,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2、临床医生: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包括临床、中西医、内科等专业(取得临床医学方向执业医师资格未注册的或具有精神卫生方向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优先)。

三、工作地点

衡水市精神病医院(深州市安平道2号)。

四、待遇

经考试、面试、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聘用关系;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内按规定享受薪酬及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五、报名

1、报名地点:衡水市精神病医院人力资源科(衡水市胜利西路1769号)或医务科(深州市安平道2号)。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5月15日。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现场填写报名表,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六、考试与面试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一经被聘用后,必须从事所招聘的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按照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徐科长  联系电话:0318-2312611;

乔主任 0318-331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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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sjsbyy.cn/xwzx/zxgg/742.html

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部分教学岗位、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次公告)

一、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具有一百一十七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二、招聘计划

2019年第二次招聘计划为专任教师21名(博士学历17名、硕士学历4名)、硕士学历辅导员21名、管理教辅岗位人员23名(博士学历19名,硕士学历4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第二次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海内外普通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年龄要求为:

1.硕士学历应聘人员:1)应届毕业生,要求 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 有相应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 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博士学历应聘人员:1) 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 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要求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1) 应届毕业生:要求为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至2019年6月30日仍在择业期内,能与河北师范大学签订就业协议书,原则上2019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2) 有工作经验者:原则上2019年7月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正式来我校全职工作。

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第二次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招聘计划”,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学历要求: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或最高学历毕业于博士单位(或国/境外名校),并取得相应学位;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均为统招全日制学生;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硕士学历的学习时间须为2年及以上。

2.英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其他语种达到同等水平),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或有1年及以上留学经历的毕业生可不用提供国家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3.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具备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份,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4.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应聘

(一)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点击网页右上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附件6: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二)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人员注意事项:

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者,还需同时以中国邮政EMS方式向我校邮寄纸质报名材料(通信地址附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人员提交材料说明”。

我校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资格审查将以收到的纸质报名材料为准,如未提交纸质材料或所提交纸质材料不全,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邮寄纸质报名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者每人限报3个岗位,原则上,学校将按第一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如遇特殊情况,学校也可能会根据应聘者的本身条件,按其第二岗位或第三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自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学校首先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察面试阶段。

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的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通过学校人事处主页等媒介进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网页。

六、面试考察

(一)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

教师岗位、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的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单位招聘考察小组、学校有关部门等联合进行考察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 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

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考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组织实施,包括现场报名、初选面试、复选面试及心理测试等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博士毕业生应聘硕士学历教师、辅导员和教辅岗位的优先录用。

七、需说明的事项

1.请应聘人员做好应聘资料备份,我校不负责退还纸质报名材料,如确有需要,可自行到我校领取。待招聘结束后,我校将纸质报名材料统一粉碎销毁。

2.我校本次招聘的毕业生,硕士学历人员将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相关待遇将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我校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人事处报备,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

符合报备范围的我校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后5日内主动报备,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6.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张老师 祝老师

联系电话:0311-80789890 80789895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05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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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sc.hebtu.edu.cn/a/2019/04/26/57BD0CE009B547A4883FFFF290EA24E8.html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现将我校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类别及待遇

(一)领军人才

1.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科技创新人才或创业人才;

2.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讲座教授或特聘教授;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国家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首席专家、国家级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

5.入选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奖励计划”的创新团队带头人;

6.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7.其他取得重大成就的领军人才。

上述人才不受学科专业限制,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可以面议。

(二)拔尖人才

1.A类: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条件一:任职国内大学及国家级研究机构(企业),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主持获得过国家级奖励或获得过省部级奖励一等奖两项(其中主持一项),且近三年来作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基地和人才专项项目主研人(前三名)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条件二:任职于国(境)外著名大学或知名研究机构(公司)的博士,同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层次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发表被SCI、 SSCI收录到JCR一区学术论文3篇或影响因子在2.0以上学术论文累计达30.0,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待遇:安家费150-2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0-300万元,实行协议年薪制,提供过渡性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自停止租房的下月起停发,最长期限为36个月。

2.B类: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条件一:任职于国内大学,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主持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1项,并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两项及其以上,且自然科学类发表6篇以上被SCI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JCR一区学术论文1篇)或影响因子累计20.0以上,或人文社科类发表6篇以上被SSCI或A&HCI检索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条件二:任职于国(境)外著名大学的博士,在本学科领域发表被SCI、 SSCI收录到JCR一区学术论文2篇或取得相应水平的其它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待遇:安家费100-1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0-80万元,提供过渡性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自停止租房的下月起停发,最长期限为36个月。

对于学科建设急需的领军人才或拔尖人才及其团队成员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可面议;有与上述条件接近者也可报名,有关待遇面议确定。

(三)博士研究生(C类)

条件: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学科(专业)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应聘者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技术应用、研发、管理或高技能岗位工作经历且取得优秀业绩者优先,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技术研发经历者可适当提高安家费额度。

待遇:1.对于毕业于国内“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或国外知名大学(排名前200位)的博士毕业生;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一、二区期刊发表论文4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刊发表论文4篇,给予安家费50-8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社会科学类3-10万元,自然科学类5-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按项目进行申报评审后确定。两年内(24个月)享受博士津贴待遇每月1000元。享受过渡性租房补贴每月1000元,最长期限为36个月(自停止租房的下月起停发)。

2.其他优秀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30-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按项目进行申报评审后确定。两年内(24个月)享受博士津贴待遇每月1000元。享受过渡性租房补贴每月1000元,最长期限为36个月(自停止租房的下月起停发)。

一般情况下不负责解决配偶的工作问题,对于少数急需专业博士的配偶,若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属于学校有关岗位需要的人员,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编制内聘用。对于学科建设、梯队建设急需的人才,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可一事一议。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布的计划采取选聘方式招聘。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才岗位条件表》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接收电子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电子邮箱rscmail@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现场地址: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360号逸夫教学楼1106室,电话:0335-8076166,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2.报名要求:报名者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并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论文(SCI、EI等收录论文需要提供检录证明及中科院JCR分区证明)和有关材料扫描件,有工作经历的,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与二级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反馈告知。

(二)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学术报告、试讲、答辩、技能展示、心理测评等多种方式。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要求在学校网站或河北省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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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sc.hevttc.edu.cn/info/1084/1931.htm

河北农业大学2019年选聘博士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农业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清光绪28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的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04月30日以后出生),正高职人员(或与国内正高职水平相当的国外人员)放宽到50周岁,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院士、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的专家学者年龄不限;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9年河北农业大学拟选聘博士70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1、001-030岗位(47人)

需满足本科阶段学历为全日制本科起点。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逾期未招满的,剩余名额划入031岗位。

2、031岗位(23人)

面向国内外知名大学及高水平学科点定向招聘高层次人才,不受专业限制,全年择优选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国家级科研院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国(境)外大学(科研院所),教育部评选的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2)上述第(1)条规定院校及学科以外的博士毕业生:农学门类、化学类、生物学类、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生态学专业(方向)要求达到《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附件3)中“青年才俊”以上条件,其他专业(方向)要求达到《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中“优秀博士(后)”以上条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范围

(一)选聘范围。普通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二)选聘方法。选聘工作采取网上发布公告寻聘或到人才培养单位选人的方式,组织网上报名或主动邀请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应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聘信息在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河北农业大学合作单位优秀人才网(www.youxiuhr.com)、学术桥(zpjob.acabridge.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同时通过各类招聘会现场、校园双选会等定向招聘渠道进行洽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报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001-030岗位的47个名额,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期起,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17时;031岗位定向招聘的高层次博士,报名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17时。

2.报名要求: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师资招聘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学校开具的证明,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暂不能提供认证书的,可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3.资格审查。学校委托招聘岗位所在学院依据岗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农业大学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试讲、个人介绍、答辩的方式进行,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初试

(1)资格复审。初试前,学校委托招聘岗位所在学院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对应聘人员应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初试资格。

(2)初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初试组织。初试由招聘岗位所在学院组织,包括考点选择、考场安全、专家评委委派等工作。

2.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原则上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达不到1:3比例的,初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均进入复试。

(2)复试组织。复试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采取个人介绍和答辩的方式对复试人员进行测评打分,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合成。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核时间和地点:初试由招聘岗位所在学院确定并通知,复试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

(四)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考察合格的,经学校审批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7521300(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本次博士招聘按照报名的实际情况采取分批次实施的组织形式。001-030岗位的招聘工作从招聘公告发布日起,至该招聘岗位所有名额均已确定拟聘人选且公示期满后结束;031岗位全年定向选聘高层次博士,招聘工作从招聘方案核准日期起,至所有名额均已确定拟聘人选后结束。附件3中的《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如有变更,始终以河北农业大学官方网站最新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公告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付昊 陈炜

联系电话:03127521300;

传真:0312-7521300;

电子邮箱:zhaopin@heb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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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ebau.edu.cn/art/2019/4/30/art_4_21085.html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4月30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二、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采取选聘方式,其中笔试、面试(或试讲)等工作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资格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之前。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1)。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5月5日。

应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初始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类一本院校;本科专业须与研究生专业相关相近。

2019年选聘按固定专业名称进行,资格审查时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其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应大体相同。

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应聘临床系教师、口腔系实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对本科学历要求可以放宽。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9年4月8日至4月30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和唐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svtc.edu.cn)发布选聘信息,包括选聘单位、选聘数额、岗位条件、单位信息(地址、网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

1.现场报名。5月6日至5月10日,学院人事处现场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并收集材料。

2.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三)资格审查

5月6日至10日学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出具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原件且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提交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原件;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

3.报名表一份;

4.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5.3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

5月13日至19日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5月23日至24日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弃考。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

笔试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及时事政治共三部分。

笔试时间:5月25日。笔试采用百分制,由学院组织专家统一命题,统一阅卷。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不大于3:1的岗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符合学院2019年选聘计划岗位要求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

5月27日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含试讲)

面试时间:5月29日-30日。

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百分制。由评审专家提问,应聘者回答,时间不超过8分钟。

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须进行试讲(采用板书教学方式)。试讲内容为应聘专业高职通用教材,由评委指定章节,试讲时间约20分钟,评委按试讲测评标准评分。(应聘口腔医学实验教师岗位的除试讲外,须加技能测试)。应聘教师岗位面试成绩=答题成绩×50%+试讲成绩×50%。应聘非教师岗位面试成绩=答题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月初应聘者可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查询成绩,学院官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进入体检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6月上旬,由学院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予以淘汰,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同一岗位总成绩的下一名递补。

(六)考察

6月中旬,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方法》(冀办发[2014]40号)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考察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总成绩的下一名进行递补。

在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逾期不交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总成绩的下一名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考察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和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选聘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应聘人员可查询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同时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受电话通知。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在市教育党委领导下成立学院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高层次人才选聘的组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唐山市丰南区正泰街29号

联系人:胡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315-2368627 0315-236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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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svtc.edu.cn/col/1270170484734/2019/04/08/1554705611064.html

邯郸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河北省关于事业单位实施“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市直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急需,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高校硕士研究生进行选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到河北师范大学现场报名、测评等方式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邯郸市第三中学、邯郸市第四中学、邯郸市钢苑中学、邯郸市建安中学、邯郸市滏春中学、邯郸市职教中心等六所学校公开选聘教师12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8名、生物1名、历史1名、日语1名。 

四、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本次选聘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公告发布当天。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5、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6、岗位要求: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生,不限户籍,并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考生须先将《2019年邯郸市直学校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hds2019jsxp@163.com,通过现场审核最终确定报名人员信息。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

3、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4、资格审查: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

(1)居民身份证;

(2)2019年邯郸市直学校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2019年毕业生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学校出具的研究生学历证明;

(4)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报到证;

(5)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

(6)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

(二)测评

测评由初步筛选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两部分组成。 

(1)初步筛选

初步筛选采取谈话、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谈话、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由评委根据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是否有在邯郸长期工作意愿等综合情况确定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人员。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课堂组织、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及教学设计、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测评成绩=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成绩。

测评结束后,在测评地点公布参加测评人员的测评成绩。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邯郸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落实岗位 

对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按照拟聘用人员测评成绩统筹安排并落实具体学校及岗位。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学校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四)本公告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0—6269932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310--6269879(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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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阜平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入编)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字[2016]1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阜平县职教中心教师短缺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1、本次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专业及基本条件详见《阜平县职教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者,聘用后2年内应考取教师资格证,规定期限内不能考取者,予以解聘。其中,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所标专业有一项与《阜平县职教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相符者即可。

6、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受过纪律处分期限未满的,正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司法机关正立案侦查的;曾经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含公休日)

地点: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8房间,咨询电话:0312-7225262。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由学校会同主管部门进行,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无论何环节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后续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需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就读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和电子版。填写《阜平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笔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并请有关专家命题。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教育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育心理等。

2、两科合并一张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3、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无准考证不准入场,无身份证者可先入场考试,待结束后须到考点办拍照登记备查)。

4、考试时间、地点等以准考证为准。其中,开考30分钟后谢绝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5、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为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

(三)面试

1、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尾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但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也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本次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面试时,所有面试考生只准报抽签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

4、面试考官聘请专业人员担任,并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

5、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四)成绩合成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具有职业教育相关机构或团体从业经历的、有教师资格证者、学历高者、持有职称资格或技能比赛奖励证书者,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小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体检机构;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时间另行通知,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提供本人档案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档案证件的则视为自动弃权。

(七)公示

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县政府门口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

间另行确定。

在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在此期间本人自愿放弃的及在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而空出的岗位,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依照优先进行体检的顺序进行。

招聘过程中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需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4份,并按管理权限及规定履行审批及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全额事业编,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需在阜平县职教中心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流动。

五、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工作纪律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监督咨询电话:

阜平县人社局:0312-7225262

阜平县教育局:0312-7225426

详情登录

https://www.hebd.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bdrsw/index.jsp

河北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河北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核、考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2名,任河北大学外国语学院葡萄牙语专业专任教师。

本次招聘要求报考人员为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目前在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相关工作且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留学回国人员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具体招聘专业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河北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报名应聘。

符合招聘条件的外籍人士,可报名应聘,但其聘用程序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大学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电子邮箱报名及邮寄报名材料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 2019年5月24日

报名材料邮寄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新校区B5座教学楼412室

联系方式:0312-5073252 507325613673120105 杨老师

电子邮箱:wy230@hbu.edu.cn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研究生学习成绩单、所有相关证书(含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奖励证书等)及发表学术论文等材料复印件报名。

学术论文范围指个人在研究生期间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报考人员为第二作者。

奖励范围指个人在研究生期间所获得政府部门组织各类评比活动所获奖项或科研奖励。

荣誉称号范围指个人在本科、研究生阶段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称号。

(2)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在办理中的,可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3)外地报名者可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到报名地点;也可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发送到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时邮件主题须使用“姓名+应聘材料”,所有附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压缩包以“姓名+应聘材料”命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对照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视为淘汰人员。由评委进行打分,采用“体操打分”办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即为面试得分。

依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不高于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职数3:1的比例进入笔试。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视为淘汰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的合成。由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组成,按60%、40%合成计算出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面试及笔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以上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说明

1、应聘简历等相关材料请提供复印件,不予退还。

2、对已经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在国(境)外就读的,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办理正式报到手续。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大学门户网站(www.hb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结果、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469(河北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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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bu.edu.cn/tzgg/5593.jhtml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阜平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提高阜平县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及服务水平,满足用人急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字[2016]1号)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及结果的公正、公平,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1、本次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所需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专业及条件详见《阜平县中医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者原则上应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没有相应执业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含公休日)。

地点: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8房间,咨询电话:0312-7225262。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由中医院会同主管部门进行。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且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

报名时需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就读院校出具专业证明)、报到证、身份证、执业资格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和电子版。填写《阜平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笔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请有关专家命题。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2、两科合并一张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3、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无准考证不准入场,无身份证的可先入场考试,待结束后到考点办拍照备查)。其中,开考30分钟后,谢绝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本次中医院招聘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

(三)面试

1、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尾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1:2的岗位但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也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需回答3道题。记分采用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有效得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

(四)成绩合成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依据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数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有执业资质者、学历较高者、职称较高者、年龄较低者。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体检机构;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核

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本人档案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接到考核通知15日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档案等资料的则视为自动弃权。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及政府前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在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在此期间本人自愿放弃的及在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而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依照优先进行体检的顺序进行。

招聘过程中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疑义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4份,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履行审批及备案程序。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纳入事业编制,并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内中医院内部绩效掌握上,没有职业资格证的比有职业资格的少500元。聘用后需在阜平县中医院工作满10年以上,方可流动。

六、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工作纪律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监督咨询电话:

阜平县人社局:0312-7225262

阜平县卫健局:0312-722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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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hebd.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bdrsw/index.jsp

博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经博野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博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工作人员2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县纪委监委与县公安局共同组建专业陪护队伍,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共计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二)保定市辖区户籍;

(三)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疤痕。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四)年龄在18-30周岁(1989年5月-2001年5月期间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或复员退伍军人。其中,2019年毕业的高中以上学历(不含高中)人员,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

报名地点:博野县博明东路2号博野县公安局院内,电话:0312-8327557。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持本人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处报名。主要审核学历及相关证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2019年5月13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时间为120分钟,分值100分。笔试成绩当日公布,2-3日内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考生按2:1比例进入体测环节,笔试考生人数低于比例要求时,全部进入体测环节。男子体能测试项目为400米跑和俯卧撑,女子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跑和仰卧起坐。

体测成绩当日公布。2-3日内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体测成绩×50%。

进入综合排名考生低于计划招聘人数时,最终聘用人数为进入综合排名考生的90%(小数点后全部舍去,保留整数)。

(三)体检政审

根据招录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若出现并列时,按学历层次较高者、体测成绩较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和政审。体检医院由县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体检、政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工资、保险、合同等相关手续。

监督电话:0312-8327271

五、相关待遇

人员管理采用人事代理方式:即由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的档案由县公安局委托县人社局(县人才中心)统一进行人事代理,录用人员由县公安局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时间为三个月。合同期为九年,分两次签订,首次签订为四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再次聘用续签五年。

工资待遇如下:

1、基本工资:1480元/月,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政策调整。

2、社会保险: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纳基数依照河北省有关政策执行。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六、组织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一)在合同期内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适应工作的。(二)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四)未经单位批准,从事其他活动,影响正常工作的。(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可解除合同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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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oye.gov.cn/content-1111-13289.html

廊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勤务辅警公告

为加强我市智慧警务站和监管病区建设,廊坊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3名勤务辅警。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身份

本次招聘岗位为廊坊市公安局智慧警务站勤务辅警岗位,数量200名(男性);监管病区3名(男性)。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工作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可通过国家规定的招录程序,录用为人民警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户籍、生源地或者出生地为廊坊市辖区的,含各县(市);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至 2001年4月30日出生),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5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出生);

(四)身高:1.70米以上;

(五)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色盲,并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学历:高中以上学历;

(七)体能、体检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八)免笔试条件:考生获得省级正式比赛(省级体育部门举办的省运动会、锦标赛等)第三名以上或全国正式比赛(国家体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全运会、锦标赛、杯赛等)第八名以上成绩的短跑、中长跑、跳高、跳远、散打、拳击、搏击、摔跤、武术、射击等前八名的;考生为省级以上专业运动队散打、拳击、搏击、摔跤、武术、射击等现(退)运动员并具有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考生曾是解放军或武警反恐、特战、侦察部队退役士兵或获部队团级以上“特等射手”或相关称号的退伍军人;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对象可免笔试,经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直接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廊坊市公安局主页(http:// gaj.lf.gov.cn/)、广播电台及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日—2019年5月5日。

2. 报名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人员在廊坊市公安局主页(http:// gaj.lf.gov.cn/)填写报名信息。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报名者是否具备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条件。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可以参加笔试。

(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考试时间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参照公安类公务员考试内容:为职业素养、基本能力和相关法律基础知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合格的人员按照不高于3:1比例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心理测试环节。

(四)资格审查及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1.资格审查

时间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岗位需要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公安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证明,报考特殊技能岗位的需要提供参加比赛取得名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流程:报名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一并交由工作人员,现场测量身高合格后,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审查未通过者的材料当即予以退回,取消考生参与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招聘勤务辅警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2.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测试时间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时,必须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沟通技巧、法律基础知识和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分析判断及处置能力。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成绩,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考察人员名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政审参照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1.具体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确定人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廊坊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站公示。

(九)递补、调剂

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工作结束后,如果出现空缺职位,按同岗位、同面试场次依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高于1:1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依次进行政审考察、体检环节。如同一面试场次没有递补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其他面试场次的考生中调剂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劳务派遣机构办理派遣手续。

1.辅警与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

3.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履行劳动合同,由公安机关管理;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4.辅警有以下情况的,由用人单位退回中介机构办理退工手续:1、受到国家行政机关治安(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因工作失职、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3、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七天的;4、违反公安机关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5、违反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6、一年内两次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7、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8、年度考核不合格的;9、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形,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解除的。

(十一)封闭集训

对被聘用的辅警进行封闭集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辅警的平均工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警务辅助人员正规化管理四个办法和一个规定的通知》(廊公办【2019】11号)执行,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

六、其它相关事项

1.辅警签订合同后,按照《廊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核算绩效发放。

2. 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廊坊市公安局主页(http:// gaj.lf.gov.cn/)网站公布,对于招聘各项流程时间均已全部注明,由考生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3.以上内容由廊坊市公安局发布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详情登录

http://www.lfgaj.gov.cn/gonganyaowen/2019-04-26/1756.html


责任编辑:刘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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