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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的通报

2022-04-03 09:45:10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目标,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按照《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202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202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为激励先进,树立标杆,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优秀等次单位通报如下:

  一、市政府(5个)

  邢台、石家庄、沧州、唐山、邯郸市。

  二、省政府部门(11个)

  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局。

  三、中直驻冀单位(3个)

  省税务局、石家庄海关、省邮政管理局。

  四、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共30个)

  (一)县(市、区)政府(16个):正定县、石家庄市鹿泉区、丰宁满族自治县、张家口市崇礼区、秦皇岛市海港区、迁安市、文安县、唐县、涿州市、黄骅市、阜城县、邢台市襄都区、沙河市、涉县、临漳县、容城县。

  (二)市直部门(14个):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承德市市场监管局、张家口市公安局、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保定市公安局、沧州市公安局、衡水市生态环境局、邢台市公安局、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定州市司法局、辛集市城管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新时代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更好履行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关键之年,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希望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提升政治站位,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中统筹谋划,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锐意进取、敢于争先、勇于拼搏、善于创新,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不断把法治建设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推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3日

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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