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面向人民生产生活、面向我国科技前沿,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开放协同的现代气象科技创新体系,气象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基本建成覆盖京津冀的立体精密智能气象监测网、无缝隙全覆盖的智能数字预报业务体系和普惠精细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监测、预报、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气象关键科技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国内领先,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发展重点
(一)增强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1.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智能观测和数据融合分析、数值预报模式应用、灾害性天气预报、智慧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气候变化应对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纳入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予以重点支持。开展强对流天气、人工影响天气、太行山—燕山暴雨等大气科学试验,加强气象灾害机理研究。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非常规观测技术等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
2.搭建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利用国家及京津科技创新平台和资源,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和建设,鼓励联合参与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强化省气象与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邢台大气环境野外科学试验基地、石家庄国家级飞机人工增雨和科学实验基地、饶阳和雄安国家气候观象台、雄安新区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和雄安大气边界层重点开放实验室等研究能力建设。落实气象科技力量倍增计划。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气象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制度,强化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创新激励。
3.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将气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纳入我省各类人才专项计划、人才工程(项目),落实人才奖励和激励政策。鼓励和支持高校增加气象类专业及相关学科,促进气象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交叉融合,加强气象跨学科人才培养。将气象领导干部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范围,不断优化气象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气象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推动气象人才队伍转型发展和素质提升。
(二)强化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1.建设精密监测系统。科学加密建设天气、气候和专业气象观测设施,强化地基垂直探测,形成陆海空天一体化、协同高效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提升大气仿真模拟和分析能力。加强气象、通信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合作,依托通信铁塔、高层建(构)筑物等开展气象观测。扩大省级气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范围,完善气象探测装备计量检定和试验验证体系。加强气象卫星遥感和雷达应用,做好无线电频率使用协调。健全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加强气象、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协作,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
2.发展精准预报技术。建立逐1小时更新的数值预报系统、逐10分钟更新的降水预报系统。发展地球系统数值预报模式和台风、海洋等专业气象预报模式产品的应用技术,建成全面支撑智能数字预报业务的客观预报预测算法库。建立气象资料客观分析、预报产品自动生成、预报结果快捷订正的气象预报预测综合业务平台。
3.加强精细气象服务。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精细气象服务技术,研发、优化气象服务算法,建设面向公众、行业的智能化决策、气象服务平台。发展需求自动感知、产品自动生成、信息精准推送的智慧化气象服务,有机融入决策指挥、调度管理平台和智能生活终端。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探索打造普惠共享的气象服务众创平台,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
4.促进数据融合应用。建设“数算一体”气象大数据云平台河北中心,实现大数据资源、计算资源、算法资源集约发展。利用省政府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开放平台,推进信息开放和共建共享。加强跨部门、跨地区气象数据获取、存储、汇交和使用,提高气象数据应用服务能力。适度超前升级迭代气象超级计算机系统,优化气象通信网络,提升数据处理和信息传输能力。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强化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建立健全分灾种的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海河流域区域洪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海洋灾害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和气象灾害防御决策支撑能力。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及时性和精准度。建立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制度。
2.强化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强化普查成果应用。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强化防御设施建设,提升重点区域和敏感行业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在预警信息发布中的应用。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挖掘气象文化宝藏,强化气象科普宣传和文化传播。加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
3.强化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完善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打造国内一流的人工影响天气室内实验中心,培育省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创新中心。发展安全高效的作业技术和新型作业装备,推广无人机作业。加强石家庄、冀东、冀西北飞机增雨基地建设,提高空地一体化作业能力。打造冀东森林防火、冀西北生态涵养、燕山南麓水源涵养等人工影响天气特色示范区。提高云水资源监测和作业效果评估能力。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联合监管。
4.强化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深化气象防灾减灾“一本账、一张图、一张网、一把尺、一队伍、一平台”标准化建设,完善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多部门跨区域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能力。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督促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完善巨灾保险等风险转移制度。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
(四)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1.提升农业气象保障能力。健全气象为农服务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高质量服务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成智慧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和技术支撑系统,围绕粮食生产、种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开展全链条气象服务。面向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强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评估业务,做好病虫害防治气象保障服务。强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面向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直通式气象服务。加强气候变化对农业气候资源的精细化影响评估,打造河北“气候好产品”。
2.提升海洋经济气象保障能力。将岸基站、浮标站以及微波辐射计、闪电定位仪、风廓线仪等海洋气象监测设施建设纳入海洋观测网规划内容,推进海洋和气象观测信息共享共用。建设智能化海洋气象服务系统、海洋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强化精细化海洋气象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升海上应急、海上交通、沿海旅游、海洋牧场等气象预报服务水平。
3.提升交通强省气象保障能力。发展高速公路、货运铁路、通用航空、海上航运等大交通气象服务。将气象观测设备纳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点路段气象要素实时、精准智能感知。共享交通流量、公路路况、船舶定位等交通信息,增强交通气象大数据融合应用能力。做好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及支线机场航空气象服务,保障机场群安全运行。建立多式联运物流气象服务体系,强化商贸物流气象服务。
4.提升“气象+”赋能行业发展能力。面向重点行业开展全链条气象服务,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强化能源保供气象服务,提升电力气象灾害精准预报预警和光伏、风能发电功率预报能力,建设全域范围气象监测支撑体系,助力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体系,促进并规范气象产业有序发展。
5.提升服务重大战略能力。建成雄安新区全国智慧气象示范区,推动智慧气象服务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围绕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支撑区和产业协同发展,强化气象科技支撑,加强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提供优质气象服务。推广应用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气象科技成果,支撑区域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活动开展和冰雪经济产业发展。
(五)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1.强化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完善公共气象服务融媒体传播平台。增强农村、山区、边远地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
2.强化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推动气象服务向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构建满足多元化需求的气象服务产品库,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提高健康气象风险预测预警能力,强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出行安全气象服务供给。提升全民健身气象服务水平。
3.强化城乡气象服务供给。加强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展分区、分时段、分强度精细化预报,实现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信息精细到乡镇(街道)。将气象服务全面融入城市数据大脑和网格治理体系,强化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交通运输等生命线安全运行气象保障。在城市规划、建设、运行中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增强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
(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
1.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加强气候承载力评估,提升张承、白洋淀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和脆弱区的气候变化监测和风险预测预警能力。强化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以及重点城市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学评估和决策咨询能力。建设覆盖典型生态类型区以及重点城市的温室气体监测网,加强碳排放源和吸收汇动态变化研究。
2.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立风能、太阳能资源分布图谱,开展风光资源评估和未来资源趋势预测,开展大规模风电、太阳能资源开发潜力和风光互补潜力评估。完善风能太阳能观测站网布局,开展风能太阳能发电功率、发电量预报预测,提升电力消纳水平。
3.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开展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张家口、雄安新区重点生态安全保障地区,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带、渤海湾海岸海域生态保护带、环首都生态过渡带等生态功能服务和气象影响评估,强化塞罕坝机械林场、坝上草原和淖泊、白洋淀湖泊湿地、雄安新区“千年秀林”、衡水湖湿地、南大港滨海湿地、沿海防护林和环京津生态空间等重点区域气象服务。开展生态气候效益数值模拟评估,完善生态业务体系与气象服务机制,强化重点生态系统重大工程建设气象保障、生态文明绩效考核科技支撑。打造气象公园、天然氧吧、避暑旅游地、气候宜居地等气候生态品牌。加强面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的气象服务,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有效衔接各项改革与创新措施,解决本地、本领域气象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统筹规划。科学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建立健全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机制,深化气象领域产学研用融合发展,构建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开放合作新格局。
(三)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地方气象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完善气象标准体系。实施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
(四)加强投入保障。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所建设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其投资主要由本级财政承担,其运行经费由本级财政安排支持,做好资金、项目、用地等支持保障。稳定气象人才队伍,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落实气象职工有关待遇所需经费。加快欠发达县(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