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严防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对《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冀安委办函[2017]2号)要求,现将我委《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结合我委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2.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