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已有92个(次)市县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明年将命名表彰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
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双拥办主任工作会议上获悉,明年“八一”前,国家将表彰第11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工作模范单位和个人。与国家表彰相衔接,我省明年将对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进行命名表彰,并在命名表彰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的基础上,向中央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是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途径,是凝党心、聚军心、暖民心的工作。自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省先后共有92个(次)市县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301个(次)市县荣获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称号,有力激发了广大军民参与双拥工作的热情,全面推动了双拥工作深入开展。
据了解,在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后,我省将实行能上能下、有进有出、定期进、随时出的管理机制,解决“一评定终身”问题。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进行定期检查、届中考评,督促工作落实。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署,明年4月底,全省市、县(市、区)将全部成立“拥军志愿服务联盟”,吸引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双拥工作,踊跃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待优惠服务。此项工作将纳入省级双拥模范城(县)考评范围。(记者尹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