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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强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4-23 10:15:02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加强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21日

河北省加强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

护林(草)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省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河北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坚持点、线、面相结合,着力提升乡村两级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组织体系,建成科学规范、运转高效、协调联动的早期火情处置队伍,实现打早打小。2023年9月30日前,在全省森林草原防火重点乡(镇、街道)建设699支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699支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在所辖的森林草原防火重点行政村建设8847支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按照每900亩有林地不低于1人、每2000亩草地不低于1人的标准,建立护林(草)员队伍。

  三、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要求

  (一)每个森林草原防火重点乡(镇、街道)组建1支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工作,做好携装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值班备勤等,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快速反应,打早打小。队伍人数不少于10人,环京、环塞罕坝、环重要设施等重要乡(镇、街道)不少于16人。

  (二)每个森林草原防火重点乡(镇、街道)组建1支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负责携装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配合乡(镇、街道)专业队伍做好火情早期处置。队伍人数不少于30人,以乡(镇、街道)干部、职工等为主体组建。

  (三)每个森林草原防火重点行政村组建1支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负责携装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配合做好火情早期处置。队伍人数不少于15人。以村“两委”干部、青壮年护林员为主体组建。

  同时,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要建立健全专业队伍。所有在林区草原的工矿企事业单位、除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外的其他森林草原经营单位要组建群众性防扑火队伍,具体标准由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确定。

  四、护林(草)员队伍建设要求

  (一)森林草原防火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护林(草)员队伍。负责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规章和防火知识,对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巡山护林,管理野外用火,制止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控制火种进入防火区;及时报告火情,积极参与火情早期处置;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草原火灾案件。队伍人数按每900亩有林地不低于1人、每2000亩草地不低于1人的标准确定。

  (二)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建设。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法建设固定或临时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基本实现进入林区草原的主要路口、沟口、卡口全覆盖,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派驻专人值守,按照“四不放行”原则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检查。

  五、火情早期快速处理机制

  (一)火情早发现早报告。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应用卫星、视频监控、无人机、地面巡护等“天空地”一体化手段加强火情监测。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和护林(草)员要落实网格化防火巡护。发现火情要按程序第一时间报告火情位置、起火原因、火场植被、风力风向、损失等情况。

  (二)村级15分钟响应机制。护林(草)员发现火情的要立即报告,同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开展处置。村委接报火情的,15分钟内组织本村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开展早期处置。

  (三)乡级30分钟救援机制。乡(镇、街道)接报火情后,立即报告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30分钟内组织乡(镇、街道)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护林(草)员队伍开展早期处置。同步通知周边乡(镇、街道)政府,组织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开展增援作业。

  (四)强化协调联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乡、村两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做到上下衔接,确保遇有火情能够协调联动,高效处置。

  (五)守牢安全底线。加强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的安全常识、技能学习,开展森林草原火灾紧急避险训练和实战演练,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六、队伍管理

  (一)管理体制。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乡(镇、街道)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护林(草)员队伍的建设管理和调用。乡(镇、街道)负责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建设管理,半专业队伍接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调用指挥。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由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乡(镇、街道)专业队伍除了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外,要接受属地政府调度指挥,参与洪涝、地质灾害、事故灾难等救援工作。

  (二)规范管理。加强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乡(镇、街道)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要落实营房、物资库和防扑火装备,有稳定的经费保障。专业队伍人员应相对固定,防火期24小时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做到组织严密、训练有素、装备齐全、反应快速。

  (三)培训教育。要制定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护林(草)员队伍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乡(镇、街道办)专业队伍要参照《全国林业和草原系统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训练手册》,加强巡查巡护、火情报告、防灭火技能、火场紧急避险、安全知识等培训教育。

  (四)检查监督。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的检查监督,加强先进典型培树宣传,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推动乡村一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按建设标准和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部署要求,加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

  (二)给予经费保障。各市、县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要积极筹措资金,用足用好现有政策资金,对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给予必要经费保障。

  (三)明确职责分工。省林业和草原局将落工作实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各县(市、区)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情况开展验收评估。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具体推进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建设。凡是人员装备不达标、队伍保障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装备标准

  2.河北森林草原防火重点乡(镇、街道)名录

  3.河北森林草原防火重点行政村名录附件1

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

护林(草)员队伍装备标准

  一、乡(镇、街道)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装备标准

  (一)宣传装备:手持扩音器不少于2个。

  (二)通信装备:值班电话1部、车载台1部、对讲机不少于3部。

  (三)防护装备:扑火服(含防火头盔、防火手套、防火鞋、逃生面罩)、作训服、棉大衣、挎包、水壶、毛巾、手电筒等每人1套。急救包1个(定期更换)。

  (四)侦察装备:无人机1架,望远镜1个,执法记录仪1个,地形图、林相图1套。

  (五)灭火装备:高压细水雾(或脉冲水枪)2台、风力灭火机5台、油锯3把、组合工具2套、二号工具20把、便携式灭火器(灭火弹)10个。

  (六)基础设施:每队落实办公室、宿舍、食堂、装备库、训练场地等。

  二、乡(镇、街道)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装备标准

  (一)通信装备:对讲机5部。

  (二)防护装备:扑火服(含防火头盔、防火手套、防火鞋、逃生面罩)每人1套。

  (三)灭火装备:风力灭火机5台、油锯5台、二号工具30把、铁锹15把。

  三、村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装备标准

  (一)宣传装备:手持扩音器3个。

  (二)防护装备:扑火服(含防火头盔、防火手套、防火鞋、逃生面罩)每人1套。

  (三)灭火装备:风力灭火机2台、油锯2台、铁锹15把、二号工具15把。

  四、护林(草)员装备标准

  (一)宣传装备:手持扩音器每人1个。

  (二)防护装备:扑火服(含防火头盔、防火手套、防火鞋、逃生面罩)每人1套。

  (三)灭火装备:二号工具或铁锹1把、便携式灭火器1个。

  五、固定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装备标准

  固定防火检查站做到有固定房屋及生活设施、登记台账、火源火种探测仪、火种收缴箱、防火明白纸、森林草原防火码、监控摄像头、防火宣传语音杆或喇叭,配备二号工具、铁锹等简易灭火工具和通信工具。

  六、乡村两级森林草原防扑火物资储备标准

  全省所有森林草原防火重点乡(镇、街道)、村建设森林草原防扑火物资储备库,除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已配备装备外,要按照乡(镇、街道)不少于40人、村庄不少于20人标准储备森林草原防扑火物资装备。

  附件.pdf

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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