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收到贵办《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国教督办〔2019〕3号,以下简称《方案》)后,我省高度重视,副省长徐建培立即作出批示,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自评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我省对省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自评,并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现将自查自评情况函告如下:
一、自查自评情况
自查自评工作分三个阶段。一是对照分析。组织省有关部门认真学习《方案》,并对《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指标体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全面系统分析三级指标。二是责任分解。在对照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省有关部门所承担的教育职责,对测评体系中的25项三级指标进行责任分解,对每一项三级指标均明确了责任单位。三是自查自评。各有关部门围绕本部门所负责的三级指标工作完成情况、工作经验、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自查自评。
二、工作成效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的领导。
1.健全教育领域党的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省委成立了教育工作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文件。开展了“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今年4月,12位省委常委先后到12所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和大学生一起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分别为大学生讲授思想政治课。开展了高校党建“强身健体”攻坚行动,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推进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建立党组织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点)达到17421所。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健全,党员管理更加规范。
2.牢牢掌握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作为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高校学术活动政治纪律,强化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决抵御“三股势力”向学校渗透。
3.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实施“三进”扎根工程,组织开展讲师团宣讲等“三进”系列活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博士辅导员领航等工程,开展“体验省情·服务群众”等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深入培育和广泛弘扬。依托河北省德育共同体,积极推进大中小幼德育工作一体化。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大力开展冰雪和足球运动进校园活动,207所中小学校被教育部命名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40所中小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深入挖掘我省隆尧县玉兰小学劳动教育典型,探索实施劳动教育纳入学生成长档案和综合素质评价。
(二)认真履行职责,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全面落实。
1.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方位解决阻碍河北教育事业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印发《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与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同步稳步推进,确保高考改革在我省平稳落地。
2.教育现代化进程加速推进。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教育大会,省委书记王东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教育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出要求。印发《河北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河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明确了实现我省教育现代化的重点任务和改革措施。
3.教育扶贫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印发《河北省教育脱贫攻坚2018-2020年规划》,明确了教育扶贫工作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救助政策体系,印发《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在全省农村小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的实施方案》,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实现全省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全覆盖。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完善了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和监测、考核问责机制。
(三)兼顾教育普及和质量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1.学前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升。实施了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6.66%。进一步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实施“学前教育普及工程”“深度贫困村幼儿园建设工程”“学前教育扶持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53所,改善办园条件48所,扶持企事业、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300所。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迈上新台阶。实施中小学校舍提升民心工程,开展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攻坚行动,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开展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治理行动,截至2018年底,义务教育阶段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已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占比较2017年下降6.11个百分点。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行动,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均通过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省级评估验收,其中160个县(市、区)通过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国家评估验收,通过率为95.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
3.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8年全省新增普通高中25所,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39%,提前实现了我省既定目标。印发《关于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启动修订省级示范性高中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工作。研究制定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发展指导意见,为高考综合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4.职业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招生数量、职普比连续3年保持在全国前5位,49所中职国家示范校全部通过国家验收。开展了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攻坚行动,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建设计划。高起点规划建设职业教育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承载平台,4个设区的市设立了现代化职教园区。印发《河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和《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新建和重新确认省级职教集团28个,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达到26个。实施“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积极开展与职业教育先进国家合作办学。
5.高等教育迈向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开展高等教育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出台“双一流”建设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价办法。印发《进一步优化调整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的意见》,引导高校科学设置、优化调整学科专业。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综合试点改革,建成省级校企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104个。强化基础研究,深化科教融合,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积极筹建国家级创新平台,新增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
6.民办教育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河北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和《河北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分类管理改革各项政策举措,拓宽了民间力量兴办教育渠道。出台《河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和审批监管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得到有效落实。
7.特殊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落实《河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进一步加强市、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努力做到“零拒绝、全覆盖”。目前,我省11个市和所有县(市)均按要求独立设置了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四)多措并举抓落实,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1.强化顶层设计。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方向,不断提高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的能力。省委成立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省领导联系高校制度,定期专题研究部署教育工作,协调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推进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确保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稳步推进。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等文件,在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组织开展“美丽河北·最美教师”等评选活动。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城乡统一、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有效盘活教师编制资源。进一步完善教师补充机制,2018年全省通过公开招聘补充乡村教师1.5万人。制定中小学教师专业梯队建设实施方案,构建起科学、合理的专业发展梯队机制。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改革,全年交流轮岗4万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乡镇工作补贴实现全覆盖。
3.持续增加经费投入。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354亿元,比上年增长8.65%;各学段生均拨款均高于上年,实现了财政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制定省定公办普通高中、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各类学校全部建立生均经费拨款制度。“薄改”工程完美收官,改薄校舍建设竣工率109%,仪器设备采购完成率达到122%。持续增加教育扶贫投入,2018年资助金额和资助学生数分别高于2017年12%和10%。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115万人。
4.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学校安全立法,制定《河北省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指导手册》,稳步推进省、市、县、校四位一体的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建设。开展全省校园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遏制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达标建设工作,全面提高中小学校、幼儿园治安工作水平。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治理。进一步强化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学生溺水。
5.强化教育督导。建立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启动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继续开展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2018年完成43个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任务。进一步强化各级督学履职,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全覆盖。充分运用教育督导结果,将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作为市、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经验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是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前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教育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教育工作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坚持政治站位,在组织领导上优先摆布教育。成立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凝聚工作合力是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保证。各级发展改革、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形成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共识和抓好教育工作的强大合力。教育部门扎实推进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各项工作,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了沟通上下、协调左右的枢纽作用。
(三)解决教育热点问题是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的关键举措。多渠道扩大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深入开展教育扶贫工作,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积极落实好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等惠民实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四)坚持立行立改是确保存在问题及时得到解决的有效途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针对我省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指出了我省存在生均拨款标准不完善等5个问题。我省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今年5月底前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省认真履行教育职责,积极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改革和发展有序推进。但在自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不活、国际化程度不高、校企对接不够紧密,高等教育大而不强、缺乏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高校和学科,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大班额”等问题仍然存在。
五、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瞄准方向精准发力,围绕工作重点及存在问题,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一)着力解决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大力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19年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0所。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将移交后的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二)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进程。继续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整体水平。实施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深入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国际合作办学。
(三)不断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完善“双一流”建设管理模式,组织完成中期考核评估。优化调整学科专业布局,深化课程体系等关键领域改革创新。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积极推进高校科技创新军民融合发展。
(四)下大力解决“大班额”问题。坚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大投入、扩大资源、优化配置,强化督查追责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消除“大班额”任务。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