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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的通知

2024-02-01 09:40:10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1日

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落实省“两会”工作部署,根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政协河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

  各承办单位要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办理责任分工机制,确保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涉及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联合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要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办理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稳定承办工作队伍,加大对本系统承办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办理流程,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督导调度,切实提升承办工作质量和效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机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和组织协调,做好服务保障。

  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台账。根据办理任务分解情况填写《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见附件1),及时向提出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反馈并沟通确认。《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于2024年2月28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二、注重分析研究

  各承办单位要结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地本部门重点工作,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前综合分析,找准代表委员反映集中的难点、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市场主体诉求强烈的痛点,结合工作职责,拟定工作方案,形成专题报告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对领导决策的积极参考作用。综合分析专题报告于2024年2月28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过程中,要注重进行广泛深入的工作调研,准确把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内涵实质,有针对性地谋划推动落实,切实增强承办工作的实效性。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主要问题或同类问题,要统一分析、集中研究办理措施。

  三、突出工作重点

  各承办单位要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推进本地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聚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筛选确定1-2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重点研究办理,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重点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登记表》(见附件2)于2024年2月28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对确定的重点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单位要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开门办案”活动。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包案办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谋划;深入实地调研,加强协调督导;注重推动落实,提高办理质量。通过举一反三、抓点带面,整体推进、解决问题。重点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和成果要在年度工作总结中专题体现。

  省政府确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重点事项办理工作另行安排部署交办。

  四、深入沟通协商

  各承办单位要把沟通协商作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健全办理全过程交流机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按照“先沟通协商、后办理答复”原则,大力推行现场办案、联合办案、会商办案等做法,创新办理方式和路径。

  深入开展办理协商。采取“走出去”登门拜访、邀请视察调研和“请进来”交流座谈以及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并作好书面记录。做到办前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意愿、明确办理方案,办中主动联系求计问策、共商办理措施,办后虚心征求意见建议、改进完善工作,实现100%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走访工作。分办单位要加强沟通,共同做好走访工作。承办单位业务处室承办人员要亲自走访代表委员,坚决杜绝委托下级和基层单位代为走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任务合计在10件以下的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面对面走访率要达到100%,11件至49件的要达到50%,50件以上的要达到30%。走访过程中,要请代表委员如实填写《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见附件6)。《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于2024年10月31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五、规范办理答复

  要注重吸纳合理化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答复代表委员要实事求是、开诚布公,准确翔实、客观全面。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将解决措施答复代表委员并尽快落实;对已经或将要列入工作计划的问题,要将解决问题的方案、时间表等明确答复代表委员;对暂时难以解决或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要明确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做好解释。

  坚持“谁承办谁负责”原则,各承办单位要严格审核责任,逐级审核把关,确保答复内容客观详实,解决措施明确具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文字精炼,格式规范(答复格式见附件3、4)。办理结果要在答复函首页右上角标注类别: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所提意见和建议(本年度能够基本解决),标注A类;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意见建议得到采纳,所提问题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的,标注B类;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因与法律和政策规定不符或目前条件不具备,确实无法解决的,标注C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代表委员。分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由各分办单位分别答复代表委员。对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分别答复联名的各位代表;对委员联名提出的政协提案,只答复领衔委员。会办单位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之日起2个月内将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人大代表建议会办意见同时抄送省政府办公厅,政协提案会办意见同时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办单位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答复代表委员,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同时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政协提案答复函同时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参阅件,不需要作出书面答复,由承办单位在相关业务工作中研究参考。承办单位要将参阅件以适当方式报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阅,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对领导决策的参考作用。要结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内容,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告知代表委员有关研究参考情况。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情况填写《参阅件联系沟通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于2024年10月31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六、主动公开结果

  各承办单位要依法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依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答复函和会办件办理意见首页右上角标注是否公开。未作标注的,均视作同意公开。会办单位要主动向主办单位提供是否公开的意见,主办单位应与会办单位沟通确认公开情况。需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原文内容的,应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主办单位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委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将答复函向代表委员和社会公开。本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总体工作情况也要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公开情况纳入省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内容。

  七、加强督导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将承办工作纳入督查工作重要内容,开展分类督导、分层次督办,采取电话催办、会议督办、现场督导、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全力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

  对日常承办工作建立台账,实施动态调度和过程控制;对重点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影响承办工作整体进展和平衡发展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综合性较强的难点问题,实行联合督导;对反馈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逐项挂账督办。对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进一步研究办理的,深入查找原因,积极改进工作,当面走访沟通,争取代表委员理解和认可。

  各承办单位对本年度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要全面进行“回头看”,逐件梳理复查答复意见落实情况。对办理结果标注为A类的,看是否落地落实;对办理结果标注为B类的,看是否推进实施,是否取得工作进展;对没有落实或进展不力的,要加大督导力度,努力破解难题。承办单位要根据复查落实情况,客观填写《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复查表》(见附件7),于2024年10月31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八、做好宣传总结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办公厅《承办工作通报》等以及本单位的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承办工作的典型案例。倡导和鼓励运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移动媒体平台对承办工作进行多元化宣传、跟踪报道等。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年度承办工作总结,重点体现领导批示和抓承办工作情况、代表委员集中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和典型案例等。要注重经验积累,深化成果运用,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相关建议,制定科学、有效、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承办工作方式,促进承办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本年度承办工作总结于2024年11月15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1.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

  2.重点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登记表

  3.承办单位答复省人大代表行文格式

  4.承办单位答复省政协委员或党派、团体行文格式

  5.参阅件联系沟通情况登记表

  6.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

  7.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复查表

附件

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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