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2026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2月25日
2026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
为切实做好2026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政协河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压实办理责任
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办理任务分解情况填写《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见附件1),书面反馈提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代表委员并沟通确认。《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于2026年3月1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严格时限要求,省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代表委员。分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由各分办单位分别答复代表委员。对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分别答复联名的各位代表;对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只答复领衔委员。会办单位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之日起2个月内将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答复代表委员。全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交办要求办理。
二、开展调查研究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分析研究,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准确把握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所反映的真实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切实增强承办工作的实效性。
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重点,加强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前综合分析,从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意见中,抓住热点难点和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焦点,找准、提炼出宏观性、普遍性和前瞻性的问题和信息,拿出落实意见,拟定工作方案,形成专题报告报单位负责同志,充分发挥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对决策的参考作用。综合分析专题报告于2026年3月1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三、突出办理重点
各承办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聚焦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反映的突出问题,筛选确定1至2件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填写《重点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登记表》(见附件2),于2026年3月1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对确定的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开展“开门办案”活动。承办单位负责同志要包案办理,认真研究谋划;深入实地调研,加强协调督导;注重推动落实,提高办理质量。通过举一反三、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确保解决一方面实际问题、推动一个领域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将确定的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开门办案”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2026年10月3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四、深入沟通协商
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办理方案,通过电话联系、座谈调研、登门走访等方式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推行现场办案、联合办案、会商办案等做法,积极采取登门拜访、邀请视察调研和交流座谈等方式,共同协商解决问题。与代表委员的走访沟通要确保实现100%,努力取得代表委员对承办工作的理解和满意。走访代表委员必须由承办单位直接组织进行,坚决杜绝委托下级和基层单位走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任务合计在10件以下的承办单位面对面走访率要达到100%,11至49件的要达到50%,50件以上的要达到30%。走访过程中,要请代表委员如实填写《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见附件3),于2026年10月3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五、规范办理程序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审核责任,逐级审核把关,确保答复内容客观详实,解决措施明确具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文字精炼,格式规范(答复格式见附件4、5)。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要在答复函首页右上角标注类别: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所提意见和建议(本年度能够基本解决),标注A类;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意见建议得到采纳,所提问题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的,标注B类;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因与法律和政策规定不符或目前条件不具备,确实无法解决的,标注C类。
承办单位要依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答复函和会办件办理意见首页右上角标注是否公开。未作标注的,均视作同意公开。会办单位要主动明确向主办单位提供是否公开的意见,主办单位应与会办单位沟通确认公开情况。主办单位要在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委员之日起15日内,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或新媒体等平台将答复函向代表委员和社会公开。
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参阅件,承办单位要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告知代表委员有关研究参考情况。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情况填写《参阅件联系沟通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于2026年10月3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六、加强督办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将承办工作纳入督查工作重要内容,突出督帮一体,做到督研结合,全力抓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对日常承办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实施动态调度和过程控制;对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影响承办工作整体进展和平衡发展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综合性较强的难点问题,实行联合督导;对反馈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逐项挂账督办。对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进一步研究办理的,要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并按要求重新办理答复。
各承办单位对本年度办理的省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要全面进行“回头看”,逐件梳理复查答复意见落实情况。对办理结果标注为A类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看是否落地落实;对办理结果标注为B类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看是否推进实施,是否取得工作进展;对没有落实或进展不力的,要加大督导力度,努力破解难题。根据复查落实情况,认真填写《2026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复查表》(见附件7),于2026年10月3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七、重视宣传总结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河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和省政府办公厅《承办工作通报》等大力宣传承办工作的典型案例。要结合本年度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认真做好年度承办工作总结,并于2026年11月15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同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附件:1.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
2.重点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登记表
3.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
4.承办单位答复省人大代表行文格式
5.承办单位答复省政协委员或党派、团体行文格式
6.参阅件联系沟通情况登记表
7. 2026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复查表
8.省政府系统承办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