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林业局,省厅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沙治沙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沙区资源保护。根据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沙区天然植被状况调查结果,沙区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天然植被保护制度,强化保护措施,以自然生态空间管制制度为依据,严格管控沙区天然植被所在区域的开发建设活动,严格禁止非法开垦、放牧、采挖。坚持改善沙区生态与推动脱贫攻坚相结合,建立长效保护机制,落实保护责任。
二、推进重点工程治理和成果保护。重点实施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等防沙治沙工程,依靠科技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采取严格的管护措施,搞好工程成果后续管理,最大限度地巩固治理成果。
三、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要加强执法,严格问责,对于破坏沙区天然植被的违法行为及相关责任人从严查处。对造成沙区生态损害的依法追究责任。加大各级地方财政防沙治沙资金投入,积极鼓励各类主体投入防沙治沙建设与管护,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推动我省防沙治沙工作。
河北省林业厅
201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