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林字〔2017〕114号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林业产业
扶贫政策不落实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局,厅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专项清理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省林业厅制定了《林业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林业局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责任和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厅有关处室、单位要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各设区市林业局要认真梳理本地区林业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有关问题;厅有关处室、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处室、本单位林业产业政策不落实有关问题。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设区市林业局和厅有关处室、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6月23日前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总结,9月15日前报送督导整改报告,11月5日前报送专题报告。各设区市
林业局和厅有关处室、单位分别填写《“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和《“一问责八清理”问题和处理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1、2、3),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省林业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清理小组办公室(双周上报)。
三、完善相关制度。各设区市林业局和厅有关处室、单位要建立健全推进落实责任制度和相关制度,确保工作管理到位,政策落实到位。
联系人:刘 辉
电 话:0311-88607679
邮 箱:gsc518@sina.com
附件:1.各设区市林业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厅有关处室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3.“一问责八清理”问题及处理情况登记表
河北省林业厅
2017年6月19日
林业产业扶贫政策
不落实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专项清理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就开展林业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六个精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实行边清边改,完善政策制度,推进林业产业扶贫工作落实、政策落地,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和贫困群众获得感,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清理对象:9个有扶贫任务的设区市林业局,62个贫困县和76个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县林业局,相对发达的地区和独立工矿区林业局,省林业厅有关处室、直属各有关单位。
(二)具体内容:林业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的问题。重点是产业选择不精准,扶贫项目和贫困户产业需求脱节,扶贫产业同质化;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不紧密,对贫困户带动能力不强;产业扶贫部门协调推进机制不健全,支持扶贫产业发展配套政策不到位;村级致富产业及有劳动能力贫困户脱贫门路不明确等。
三、时间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
制定林业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聚焦问题,明确任务和责任,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
(二)全面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17年5月至9月)
按照专项清理行动要求在全省林业系统开展全面排查。有关设区市要对本行政区域林业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清理范围覆盖林业产业扶贫政策涉及的所有贫困县、有扶贫任务的县、开发区,所有的贫困村、贫困户。省林业厅有关处室、单位也要对本处室、本单位林业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问题进行全面自查。主要工作包括:
1.明确责任。有扶贫任务的设区市林业局和省林业厅有关处室、单位要对照中央、省和本级本部门的林业产业扶贫政策逐一梳理,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查找问题。有扶贫任务的设区市林业局和省林业厅有关处室、单位要对照专项清理内容和要求,按照全省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安排,统一部署,深入一线,全面深入查找林业产业扶贫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
3.自查自纠。对清理出的问题,要发现一件、登记一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能够整改的要力行力改,尽快见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有关设区市林业局和省林业厅有关处室、单位要在6月23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林业产业扶贫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省林业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清理小组办公室。
4.集中整改。有关设区市林业局和省林业厅有关处室、单位督导整改报告要在9月15日前报省林业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清理小组办公室,经汇总后报省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清理小组办公室。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0月至11月)
针对清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要认真剖析根源,有针对性地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清理和问责成果。有关设区市林业局和省林业厅有关处室、单位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于11月5日前报省林业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清理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设区市林业局和省林业厅有关处室、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林业产业扶贫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设区市林业局和省林业厅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为加强对林业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事项清理工作的领导,省林业厅成立河北省林业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省林业厅果桑产业处,果桑产业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关设区市林业局也要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积极主动作为,推动林业产业扶贫清理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坚持标本兼治。要把专项清理工作与国家对我省2016年度省级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既要针对国家反馈问题点对点整改,又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要把专项清理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既要清理以往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的问题,又要立足长远,边清理、边整改、边完善,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体系,形成保证政策落地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从根本上堵塞漏洞。
(三)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双周报告制度。有关设区市林业局和省林业厅有关处室、单位双周要向省林业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清理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清理问题情况,未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二是分级调度制度。有关设区市林业局和省林业厅有关处室、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指导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明察暗访。省林业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清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四是实施查否复查制度,对交办问题查否的,按一定比例进行复查,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承办单位责任。
(四)强化追究问责。对于在清理过程中进展缓慢、效果差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组织不力、走过场,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清理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附件:河北省林业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河北省林业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实
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金中 省林业厅厅长
副组长:王 忠 省林业厅副厅长
刘振河 省林业厅副巡视员
成 员:张书桐 造林绿化管理处处长
耿立锋 果树蚕桑与林业产业管理处副处长
马书峰 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处长
管耀义 科学技术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
李利江 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马建波 省花卉管理中心主任
李志修 省林木种苗管理站站长
范明祥 省林业宣传中心主任